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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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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聊天室、电子邮件等)或移动设备(蓝牙/3G/4G等),对个人或群体付诸具有犯罪动机的冒犯,意图直接或间接伤害受害者的实体、心理、名声,造成损失。

广义电脑犯罪(Computer Crime)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以他人的电脑资源为标的的犯罪行为,又称为入侵型的电脑犯罪;第二种是利用电脑资源为工具的犯罪行为,又称为犯罪场所型的电脑犯罪。

以他人电脑资源为标的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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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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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型的犯罪指的是盗用、窃取、不当访问或破坏对方电脑资源与功能的犯罪行为,包括前述的他人文件、系统、程序的盗用与破坏,以及施放电脑病毒、蠕虫、木马程序、黑客入侵、逻辑炸弹、阻断网络服务、网络窃听、窜改等犯罪行为。

犯罪的主要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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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的主要动机包括:获取私利、商业竞争、蓄意报复、政治目的、好玩挑战性、恐怖活动与战争。

犯罪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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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面主要有下列几种作法:

  1. 立法遏止:以法律来遏止与处罚阻断其犯罪动机。
  2. 组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例如利用ISO 27001的架构来保护自己本身信息资源的安全。
  3. 安全科技的利用:例如利用防火墙、杀毒软件、入侵侦测、访问控制来侦测及阻断存储。
  4. 员工伦理守则与教育:犯罪来源主要是人的动机,因此组织应强力宣导、监督与教育员工的信息伦理守则。

利用电脑资源为工具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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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犯罪指的是利用电脑(尤其是网络)来进行的犯罪行为,例如网络赌博。主要的“场所型犯罪”或称“网络犯罪”(Network Crime)的类型包括:

  1. 盗版贩卖:利用网络来贩卖盗版的光盘、软件或MP3的技术提供下载。(如Jincheng ChangAudio Library的音乐改名,并在内容说些不知道意思的话,如:Dave Richmond - Jack in the Box被改名为Jincheng Chang - Ocean,虽然还可查到Jack in the box,但使用识别音乐会变成Ocean)
  2. 网络诈欺:例如设立不实网站来骗取消费者的钱财或利用‘网络钓鱼’来骗取消费者的信用卡资料。
  3. 网络情色的问题:此方面包括三种网站:
    1. 提供情色图片影片下载贩卖
    2. 介质援交色情交易
    3. 男女交友网站。后两者是目前网络上伤害性最大的问题,透过猖獗的色情交易网站,许多年轻少女因为援交的介质受到诱惑与伤害,产生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
  4. 非法品、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的贩售问题:许多非法品透过匿名、难追踪的网络特性在网络上大肆贩卖,这些物品包括枪械、毒品、赃物等,也会引起社会安全的问题。
  5. 网络赌博的问题:许多国家明文规定禁止赌博,但赌博网站常常透过没有禁止赌博行为的国家设立赌博网站,而在许多禁赌国家内利用在线签赌,大赚其钱。
  6. 妨害名誉的问题:许多有心人士透过网络的传播快、层面广的特性来散布他人隐私、不实、诽谤、辱骂的言论,或不实攻击对手厂商的商品信誉等,此亦会造成许多社会与法律问题。
  7. 广告欺诈:指透过伪造各种网络广告商想藉投资换取的指针以获取酬劳,如:应用程序下载量、广告点击、曝光、转换率等。此举可能使人面临侵权诉讼
  8. 点击欺诈:指针对点击数以及为了影响网站排行而进行的欺诈行为。

电脑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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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滥用(英语:Computer Abuse)指的是:虽然不一定犯法,但却是不道德的行为,此方面的滥用最著名的就是所谓垃圾邮件(SPAM)的问题。

与电脑相关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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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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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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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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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4-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4-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4-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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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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