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497号决议
外观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497号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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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81年12月17日 |
会议 | 2,319 |
编号 | S/RES/497(文件) |
主题 | 以色列 -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
投票 | 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
结果 | 一致通过 |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 |
常任理事国 | |
非常任理事国 |
联合国安理会497号决议于1981年12月17日一致通过,宣布以色列的“戈兰高地法”无效且没有任何国际法律效力,并要求以色列废止该法律。[1]
安理会并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在两周内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如果以色列不遵守决议,安理会将在1982年1月5日前召开会议,在联合国宪章规定内采取进一步行动。
参考条目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决议案文在undocs.org. [2019-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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