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333号决议
外观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333号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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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73年5月22日 |
会议 | 1,716 |
编号 | S/RES/333(文件) |
主题 | 南罗得西亚问题 |
投票 | 12票赞成 0票反对 3票弃权 |
结果 | 通过 |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 |
常任理事国 | |
非常任理事国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333号决议于1973年5月22日通过,在重申之前的声明并承认其措施未能终结“南罗得西亚的非法政权”以后,安理会谴责“南非”与“葡萄牙”未能配合执行制裁行动,并要求其采取紧急行动以执行相关规定。安理会随后要求立法允许从罗德西亚进口货物的国家立即取消该立法,并呼吁各国颁布并执行法律,打击任何试图通过以下方式逃避或违反制裁的人:
- (a)从南罗德西亚进口货物;
- (b)从南罗德西亚出口货物;
- (c)为进出口南罗得西亚货物提供任何便利;
- (d)进行或促成任何使南罗德西亚可能从中获利的交易或贸易;
- (e)客户将货物或其部件从南非、安哥拉、莫桑比克、几内亚比绍以及纳米比亚中转至南罗德西亚或从这些客户处收到的货物来自南罗得西亚
该决议还要求各国对任何所列“e”方式之国家提供交付货物的具体依据以确保这些货物不会在罗德西亚进行转售,并要求各国禁止其保险公司为运往罗德西亚的货物提供任何保险。
该决议最终以12票支持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法国、英国与美国投下弃权票。
参见
[编辑]- 罗德西亚历史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301-400号决议列表(1971-1976)
参考资料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献: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333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