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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及威尔士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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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及威尔士首席法官(英语:Lord Chief Justice of England and Wales)是英国英格兰及威尔士两地司法机构和各级法院的首长,对两地各级法官作出监督。传统上,在英格兰及威尔士的法院当中,首席法官地位仅次于大法官,但自从《2005年宪制改革法令》在2006年4月3日生效后,大法官的司法职能遭到移除,才使首席法官取而代之。

首席法官也身兼英格兰及威尔士上诉法院刑事法庭庭长,在《2005年宪制改革法令》生效以前更身兼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皇座法庭庭长,随后因落实改革才改由新设立的皇座法庭所属分庭庭长行使有关职权。根据《2005年宪制改革法令》,首席法官人选是由司法任命委员会辖下一个特别委任的委员会推荐和挑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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