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董超与薛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董超与薛霸
姓名 董超与薛霸
出身 公人
出场回目第008回

董超与薛霸是小说《水浒传》中的两位角色,都是朝廷公人,时常一起行动,在小说第八回“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中因押送林冲而首次出现。之后于押送卢俊义时被燕青一箭射死,结束了在水浒传中的故事。

经历

[编辑]

押送林冲

[编辑]
颐和园长廊彩绘:野猪林

当时林冲由于误入白虎节堂,被判处刺配沧州,由董超和薛霸二人负责押送。他们在林冲回家办事,自己收拾行李后,却遇上高俅派来的陆谦,收了十两金子,被要求在半路上把林冲杀了。陆谦承诺杀林冲将不被官府追究,董超起初不想违规,但在薛霸的劝告后便一口答应。

二人押送林冲上路时,林冲背上棒伤发作,走得极慢。薛霸见走得慢,不住催促。而董超见林冲可怜,准许他继续慢走,留下薛霸自在抱怨。于是,当晚薛霸灌醉林冲,假意替他洗脚,其实是用一盆烫水泡林冲的双脚,令林冲双脚结满水泡。第二天董超便替林冲换上新草鞋,继续赶路,可是林冲脚上水泡被草鞋刺破,痛得行走不得,董超便扶着林冲行走。[1]

三人来到受贿杀人黑点野猪林,董超和薛霸见林冲睡着正待下手,却见鲁智深突然走出来救了林冲。鲁智深正待杀董超、薛霸,却被林冲劝止。当下鲁智深亲自护送林冲,要董超、薛霸作服侍,直至快到沧州才离开。董超和薛霸便暗自打算回京后把鲁智深告发,并把杀林冲的的贿款交回给陆谦。

三人快到沧州时经过柴进的庄,林冲说要前去投靠,董薛二人贪财,便都答应。到得柴进庄上,三人都得到款待,数天后董超等要赶路,柴进便跟三人告别。中午时董超和薛霸把林冲押送到沧州城中,交了公文给尹府,和薛霸领了回文便回开封。[2] 董超和薛霸回开封后被高俅责备办事不力,被发配至北京。至北京后被梁中书看上得到重用,两人之事也暂时告一段落。

押送卢俊义

[编辑]

后来卢俊义李固陷害,在蔡福蔡庆兄弟相救后仍被判罪“误入梁山泊”,要被发配到三千里外的沙门岛,由董超、薛霸负责押送。董超等领了公文,回家收拾后便要起程。董超正待出行,却遇上李固,收了两锭银子,并将于完成时收五十两银子,被要求在半路上僻静处杀了卢俊义,董超本甚犹疑,在薛霸附和后便一口答应。

董超、薛霸路上一直虐待卢俊义,薛霸不住以火水棍棒打卢俊义以赶路,董超便只假意相劝。他们又不给卢俊义饭吃,要他自己做饭。晚上薛霸再重施对付林冲的故技,把卢俊义双腿泡在烫水中,弄得卢俊义隔天醒后寸步难行。

三人来到一个僻静林子,薛霸便叫董超在林外看着,自己来下手杀卢俊义。董超在林外却久久不听回响,回到林中发现薛霸被箭射死,他一回头,也被埋伏在旁的燕青射死。[3]结束了在水浒传的故事。

出场回目

[编辑]
  • 第八回“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
  • 第九回“柴进门招天下客,林冲棒打洪教头”
  • 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

评价

[编辑]

由于董超、薛霸在对付林冲和卢俊义时手法近乎一样,被明末清初大批评家金圣叹评为“一样争奇,各自入妙”。[4]

考证

[编辑]

根据一些学者考证,董超、薛霸这两个角色很可能是来自明清时期民间对官差的一种习惯性称呼。这两个名字也曾出现在该时期的一些小说中。[5]

参见条目

[编辑]

参考注译

[编辑]
  1. ^ 水浒传第八回“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1][永久失效链接]
  2. ^ 水浒传第九回“柴进门招天下客,林冲棒打洪教头”。[2][永久失效链接]
  3. ^ 水浒传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3][永久失效链接]
  4. ^ 金圣叹批水浒传》
  5. ^ 关于董超、薛霸出现在其他故事的考证。[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