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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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企由

国务院秘书
籍贯 江苏省江阴县
字号 字志学
出身
  • 宣统三年进士出身
著作

苏企由(?年—?年),字志学[1][2]江苏省江阴县人,北洋大学堂毕业,进士。

生平[编辑]

  • 宣统二年,北洋大学堂预科补习期满,奖给拔贡[3]
  • 宣统三年(1911年) 北洋大学堂法科法律学门甲班毕业[1]
  • 宣统三年(1911年)八月甲子引见,授进士出身,改庶吉士。
  • 民国二年(1913年)3月18日,律师登录(直隶)[4]
  • 民国三年(1914年)9月15日,试署河南荥阳县知事[5]
  • 民国七年(1918年),安福国会中央选举会第一部候补参议员[6]
  • 民国十三年(1924年)11月28日,派陆军部秘书[7]
  • 民国十五年(1926年)2月9日,任国务院秘书[8]
  • 天津国民商业储蓄银行无限责任发起人[9]

著作[编辑]

注释[编辑]

  1. ^ 1.0 1.1 苏企由,志学,江苏江阴,《国立北洋大学三十七年班毕业纪念刊》,朱有𤩽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06月第1版.第989页
  2. ^ 王起元, 《江阴市敎育志》,江阴市教育委员会,1991,第82页
  3. ^ “学部奏议覆北洋大学堂预科补习期满仍请照章给奖折”,宣统二年五月初七日,奏为遵旨议复恭折仰祈圣鉴事。本年三月二十七日,内阁钞出直隶总督具奏北洋大学堂预科学生补习期满仍请照章给奖一折。奉殊批:学部议奏。钦此。钦遵钞交到部。原奏内称:北洋大学堂预科学生胡振禔等三十八名,势难再行折回预科补习,该堂将分科课程延长一年,其入师范班者亦已肄习一年,由前督臣杨士骧严加复试,程度亦无不足。且该堂成立较早,该生等虽未折回预文,西科,而实已加习一年之功课,似与部议无甚出入。所有胡振禔等三十八名自应量予给奖,俾免向隅等语。臣等查该大学预科毕业学生共一百零二人,除侯景飞等十六名奖给举人外,余均令回堂补习,所有胡振禔等三十八名,臣部前因其未入预科补习,是以将奖案议驳。兹据该督声明该生等虽未在预科补习,而或将分科年限延长一年,或在师范科加习一年,是此项学生与补习原案虽未尽合,而期限既属相符,程度尚无不足,既据该督一再陈请,拟即援照本年二月议准该省大学堂师范班学生齐国梁等毕业成案,比照中学堂给奖,所有复经考试之胡振禔詹荣锡吴敏向赵玉田卢芳年安尚敬戴涛冯熙敏王钧豪黑树铭钮翔青周镐川王瓒张寿祺张振海刘永嘉徐岳生赵瑛陈延楷邝英杰钱敬张世禄苏企由冯誉臻孙亦谦黄保传汤定国王恭宽郭凤州水崇庞萧家麟程良模陈奎章王正辅王国镇吕金藻吴大业梁朝玉等三十八名,其平均分数皆在八十分以上,拟均奖给拔贡生。该生等前已升入分科大学,将来大学毕业考验合格者,应仍准其照大学堂奖章给予进士,以资鼓励。所有议复直隶总督具奏北洋大学预科学生补习期满仍请照章给奖缘由,谨恭折具陈。是否有当,伏乞皇上圣鉴训示。谨奏。宣统二年五月初七日奉旨:依议。钦此。《政治官报》宣统二年五月十一日第954号,折奏类,第5页
  4. ^ 《政府公报》第341号
  5. ^ 《政府公报》第850号
  6. ^ 《移植与嬗变》,熊秋良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03,第193页
  7. ^ 《政府公报》第3121、3145号
  8. ^ 《政府公报》第3534号
  9. ^ “国民商业储蓄银行” 天津。股份公司。实收资本:洋三十万元。发起创办人许世英金猷澍。1920年2月批准开办。该行根据1919年5月中华实业公司创立会议决案创办,后由许世英、金猷澍、苏企由、孙淦等任无限责任发起人。‘北洋时期全国金融机关一览’《近代史资料第68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198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