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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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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离婚证明,效力与离婚证完全一样,当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补救措施。

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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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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