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杰 (明朝)
外观
谢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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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尚书 | |
籍贯 | 福建福州府长乐县 |
字号 | 字汉甫,号绎梅 |
出生 | 嘉靖十六年丁酉三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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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杰(1537年—1604年),字汉甫,号绎梅。福州府长乐县江田(今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户部尚书。
生平
[编辑]福建乡试第八十三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进士[1][2]。授行人一职。七年(1579年),充册封副使,随萧崇业至琉球,册封尚永为王。尚永王赠予黄金,被萧、谢二人推辞;琉球贡使至京朝贡,再赠其黄金,再次谢绝。
历任光禄寺丞、两京太常少卿、顺天府尹。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当时明神宗长期不理朝政。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谢杰上书劝谏,指出当时各种弊政,并称:“陛下孝亲、尊祖,好学、勤政、敬天、爱民、节用、听言、亲亲、贤贤,皆不克如初矣。”未获批复。不久升刑部左侍郎,擢户部尚书,兼管太仓和草场。当时遇上全国性的自然灾害,各地都请求减免税赋。谢杰建议只有每年须运三百万以上的才可以讨论减免税赋,获得神宗的采纳。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卒于官,年六十八。追赠太子太保,遣官护送灵柩归乡安葬。其坟墓在今长乐营前胡里村旁的营前山上[3],于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砸毁,现仅存文武石翁仲一对[4]。
著作
[编辑]著有《顺天府志》6卷、《白云集》2卷、《遗诗》1卷、《北窗吟稿》30卷、《杜律詹言》2卷[3],以及《日东交市记》、《琉球录撮要补遗》、《虔台倭纂》等。另有《使琉球录》2卷、《皇华唱和诗》1卷,皆与萧崇业同著。
事迹
[编辑]- 早年谢杰未出仕之时,有族人冒充谢杰之父谢廷衮逃税,长乐县令刘禹龙传唤谢杰问讯,几乎将谢杰打死。在谢杰巡抚南赣的时候,刘禹龙以退休居住在南赣,谢杰并未找他麻烦,时人称赞他大度[5]。
- 南京岁祀懿文太子,以祠祭司官代。谢杰认为遣官职卑微者祭祀十分失礼,建议如哀冲太子、庄敬太子之例,派遣列侯祭祀。明神宗从之,并任命他为南京五府佥书。累迁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谢杰为官清廉正直,不收受贿赂。在南赣期间,严厉整治官场贿赂行为,并说“贿而后荐,干戈之盗;荐而后贿,衣冠之盗。”这句话被时人引为名言。
- 册封使船队到达琉球的时候,正逢大量倭寇骚扰琉球之际。由于倭寇船队聚集地离册封使居住的天使馆不远,琉球官员建议册封使搬到较为安全的久米村居住。萧崇业犹豫不决,但谢杰认为应保持天朝使者的尊严,坚决拒绝的这个建议[6]。
- 谢杰的母舅随同出使琉球时,携带了数百条网巾前往贩卖。至琉球后发现琉球人根本不戴网巾,因此一条都卖不出去。谢杰便故意拖延册封的日期,声称国王既然穿着中华衣冠,那么陪臣也要穿;若册封之日有一陪臣不戴网巾,就没法举行册封大典。于是网巾被抢购一空。福建人以“琉球人戴网巾”比喻强买强卖行为[7]。
- 任顺天府府尹时,平徭役,均捐税。曾在东直门外五里春场内建春亭[8]。
家庭
[编辑]曾祖父谢孟安,封知府;祖父谢士穆,赠户部主事;父谢廷衮,曾任教谕。前母高氏;林氏[9]。
脚注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3.0 3.1 《福州府志(万历本)》. [2013-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福州晚报:长乐两尊古石像险被盗. [2013-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3).
- ^ 《明史·谢杰传》
- ^ 《琉球录撮要补遗》
- ^ 《中山传信录·卷六》
- ^ 《帝京景物略·卷二》:东直门外五里,为春场。场内春亭,万历癸巳府尹谢杰建也。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
参考资料
[编辑]- 谢肇淛《明故资政大夫太子少保户部尚书叔祖绎梅公行状》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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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世卿 |
明朝顺天府府尹 万历二十年(1592年)上任 |
继任: 沈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