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医学共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医学共识医学界就有关医学知识的公开声明,即代表医学界专家一致同意就以证据为基础技术发展现状(state-of-the-science)作出的医学建识的共识。 [1]其主要目标是,向医生咨询有关最佳和最可接受的方法诊断和治疗疾病,或作出医学决策。因此,它通常被认为是具权威、基于社群的共识决策过程。

方法

[编辑]

达成医学共识的方法有很多。最常用的方法是,召集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该专家小组一般是由医学专业组织或政府机构组成,经审视有关医学的科学研究、数据及案例后,作出的医学共识。

由于共识声明,是根据当时的知识,就特定医学范围已而。因此,医学共识,需要不断审视及更新。

共识声明不同于医学指南,虽然两者都是按技术发展现状作出的医学公众声明。根据 美国国家卫生院NIH 的说法: ‘共识声明是综合了新的资讯,主要来自最近或正进行中的医学研究,而\这些资讯,对重新评估常规医疗实践具有影响。但是,他们没有给出具体的方法或实践指南。’[2]

参见

[编辑]

参考

[编辑]
  1. ^ Council of Europe, Developing a methodology for drawing up guidelines on best medical practic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ecommendation Rec(2001)13 and explanatory memorandum), Strasbourg: Council of Europe Publishing, 2002.
  2. ^ Guidelines for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Information Disseminated to the Public.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13 December 2006 [18 August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5).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