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抚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镇抚司,为明代卫所核心的组织,职理各卫所刑名兼理军匠。非锦衣卫独有,相当于现在军法处或军事裁判所。

明成祖时,将锦衣卫镇抚司分为南、北两司。

“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纠

“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死于酷刑拷打之下者不计其数。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统领官称千户百户总旗小旗。一般军士称为校尉力士,雅称为“ 缇骑”。瞿式耜曾道:“往者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

顾大武的《诏狱惨言》曾描写杨涟在内的“六君子”在镇抚司内的惨状:

参考书目[编辑]

  • 顾大武:《诏狱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