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撫司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鎮撫司,為明代衛所核心的組織,職理各衛所刑名兼理軍匠。非錦衣衛獨有,相當於現在軍法處或軍事裁判所。

明成祖時,將錦衣衛鎮撫司分為南、北兩司。

「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法紀、軍糾

「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死於酷刑拷打之下者不計其數。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統領官稱千戶百戶總旗小旗。一般軍士稱為校尉力士,雅稱為「 緹騎」。瞿式耜曾道:「往者之世,凡屬凶網,即煩緹騎,一屬緹騎,即下鎮撫,魂飛湯火,慘毒難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樂矣。」

顧大武的《詔獄慘言》曾描寫楊漣在內的「六君子」在鎮撫司內的慘狀:

參考書目[編輯]

  • 顧大武:《詔獄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