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自强 (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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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强(?—1208年),勉之福建闽县(今福州市)人。

早年家贫,屡试不中。绍兴三十年(1160年),应承宣使韩诚之聘,担任其幼子韩侂胄的启蒙师。淳熙五年(1178年),登姚颖榜进士第。庆元二年(1196年),入都待铨选。当时韩侂胄当权,因其曾为韩侂胄童子师,历任太学录秘书郎右正言御史中丞,仅四年即官至签书枢密院事。历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

嘉泰三年(1203年),任右丞相,历封祁、卫、秦国公。创立国用司,自为国用使,搜括民财。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北伐失败被杀,陈自强被迫罢相。[1]贬为永州(今湖南雪陵)居住。嘉定元年(1208年)四月,贬韶州(今广东韶关)安置,籍没其家产,不久,再贬雷州(今广东海康),卒于贬所。

注释[编辑]

  1. ^ 周密《齐东野语》卷三《诛韩本末》载:“是夕,史彷徨立候门首,至晓犹寂然,至欲易衣逃去。而宰执皆在漏舍 以俟。既而侂胄前驱至,传呼太师来。钱、李疑事泄,皆战栗无人色。俄而寂不闻声,久之,夏震乃至,白二公曰:‘已了事矣。’钱参政乃探怀中堂帖授陈自强曰:‘有旨,太师及丞相皆罢。’陈曰:‘何罪?’钱不答,于是揖二公,是夕,使侂胄不出,则事必泄矣。”

参考资料[编辑]

前任:
谢深甫
南宋右丞相
1203年—1207年
继任:
史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