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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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都水司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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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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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府临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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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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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三年戊辰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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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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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四年乙丑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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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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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俞氏,继娶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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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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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哲(1508年—1565年),字子愚,号潜斋,浙江台州府临海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浙江乡试第十三名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一百三十四名,三甲第五名进士[1][2]。历任高邮州知州,官至工部都水司员外郎。
曾祖陈华;祖父陈璘,号守拙;父陈经,母王氏[3]。弟陈光韶、陈光台(浮梁主簿)、陈光祖(庠生)。子陈用中、陈用宾、陈用贵、陈用璧、陈用溥、陈用傅[4]。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进士登科录》
- ^ 《明工部都水司员外郎潜斋陈公墓志铭》:公讳光哲,字子愚,号潜斋。元室俞氏,生子用中,娶余考功约中公宽孙女;用宾,娶予(秦鸣雷)伯兄副郎口峰公鸣春女,继潘氏,俱国学生。女适郡庠生秦懋恒,则予仲兄宫允白崖公鸣夏季子也。继室令王氏主,以贤口闻,生用贵,聘余女,侧室出,口庠生;用璧,娶许郡伯古泉公仁卿女;用溥,聘张参戎剑崖公𫓧女;用傅。妹一、弟二曰:光韶,庠生,先公卒;曰光台,任浮梁县簿;季即光祖,府庠生,绩学待聘,尤公所属望者。孙男七:应凤、应熊、应口、应鹗、应蛟、应龙、应鹏。女二。用中等以卒之明年丙寅十二月十六日,葬公于下管龙华乡之原。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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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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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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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2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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