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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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哲

大明工部都水司員外郎
籍貫 浙江台州府臨海縣
出生 正德三年戊辰五月二十三日
逝世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十二月二十三日
配偶 娶俞氏,繼娶王氏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陳光哲(1508年—1565年),字子愚,號潛齋浙江台州府臨海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浙江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三十四名,三甲第五名進士[1][2]。歷任高郵州知州,官至工部都水司員外郎。

家族[编辑]

曾祖陳華;祖父陳璘,號守拙;父陳經,母王氏[3]。弟陳光韶、陳光台(浮梁主簿)、陳光祖(庠生)。子陳用中、陳用賓、陳用貴、陳用璧、陳用溥、陳用傅[4]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4. ^ 《明工部都水司員外郎潛齋陳公墓誌銘》:公諱光哲,字子愚,號潛齋。元室俞氏,生子用中,娶余考功約中公寬孫女;用賓,娶予(秦鳴雷)伯兄副郎口峰公鳴春女,繼潘氏,俱國學生。女適郡庠生秦懋恒,則予仲兄宮允白崖公鳴夏季子也。繼室令王氏主,以賢口聞,生用貴,聘余女,側室出,口庠生;用璧,娶許郡伯古泉公仁卿女;用溥,聘張參戎劍崖公鈇女;用傅。妹一、弟二曰:光韶,庠生,先公卒;曰光台,任浮梁縣簿;季即光祖,府庠生,績學待聘,尤公所属望者。孫男七:應鳳、應熊、應口、應鶚、應蛟、應龍、應鵬。女二。用中等以卒之明年丙寅十二月十六日,葬公于下管龍華鄉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