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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泰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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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泰伸(16世纪—1643年1月20日),惟舒山东济南府武定州商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马泰伸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中会试副榜,授盐山知县,县内暴雨成灾、土地贫瘠,城廓和公署都因大雨倒塌,他筹画修葺,人民不知劳累;又平均当地赋役、审视徭役、振兴文教,任内有十人登科。升任沧州知州,沧州是地方要道,赋役繁重,他多方调剂如在盐山,同时抓捕占人田产的奸僧、将抢夺妇女者正法,豪强都因此慑服,七个月候因父亲逝世回乡。崇祯十五年十二月二日(合1643年),商河西门城陷,他不屈服而死,妻子张氏也抗节殉夫[1]

引用[编辑]

  1. ^ 1.0 1.1 民国《重修商河县志·卷八·人物志》:马泰伸,字惟舒,万历己酉举人,己未会试副榜,授盐山知县。邑苦潦且瘠,城廓公署倾圮殆尽,区画补葺,民不知劳;平赋役、审差徭,振兴文教,士登科者十人。擢知沧州,路当孔道,役烦赋重,多方釐剔,一如在盐,捕奸僧占人田产、抢夺妇女者置之法,豪强莫不畏服,阅七月丁父艰归;崇祯十五年壬午十二月二日,西门城陷,不屈死节,妻张氏亦抗节殉夫难。

参考文献[编辑]

  • 民国《重修商河县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前任:
王会图
明朝盐山县知县
1623年-1626年
继任:
黄映魁
前任:
萧麐
明朝沧州知州
1626年
继任:
朱学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