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公主 (明光宗)
外观
乐安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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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公主 | |
姓名 | 朱徽媞 |
封爵 | 公主 |
封号 | 乐安长公主 |
出生 | 1611年 |
逝世 | 1643年 |
坟墓 | 无 |
亲属 | |
父亲 | 明光宗 |
母亲 | 李康妃 |
夫 | 巩永固 |
同胞兄弟 | 朱由模 |
子 | 巩某 |
女 | 巩氏 |
乐安公主(1611年—1643年)[1],本名朱徽娖[2],又作朱徽媞[3],明朝公主,明光宗第八个女儿。李选侍所生。
生平
[编辑]朱徽娖出生时,父亲明光宗尚为太子,生母李选侍俗称西李。1620年,父亲明光宗继位,但不足一个月即逝世。因移宫案受牵连,母亲李选侍怀抱着幼年的朱徽娖,一起被强迫迁移到别宫,从此与母亲李选侍相依为命,至魏忠贤掌权时其母亲才得尊封。而朱徽娖应该是按出生次序称皇八公主。天启四年(1624年),大臣讨论皇八公主的婚事[1]。朱徽娖当是在成婚前,受封乐安公主。乐安公主下嫁巩永固,生下三子二女。巩永固为顺天府宛平县人,有才能。
崇祯十六年(1643年),崇祯帝召当时公侯伯觐见,说根据祖制,功臣驸马等要入太学习读军事。当时朱纯臣、徐允祯都以子幼拒绝,唯独巩永固上书请学。他还曾经上书救总督赵光抃,又请恢复建文帝庙。当时李自成起义攻破数城,大臣李邦华请太子南迁,广受异议。后事情紧急,崇祯帝密诏巩永固和刘文炳护行太子,巩永固叩首说“亲臣是不许藏兵器的,我等很难用空手与敌寇作战”,君臣相对而泣。
甲申之变(1644年),北京城沦陷,公主刚刚去世,尚未入葬。巩永固把子女们用黄绳绑在公主灵柩旁,说,“你们都是皇帝的外甥,不能落于敌手”。此后焚烧全家,举剑自刎身亡[4]。根据《爝火录》等记载,焚死的子女为四名,长女逃到了南京。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三朝要典》中载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四月,大理寺少卿范济世的奏疏中有“皇八公主渐次长成矣,异日婚配。”可知朱徽媞这时已初长成少女,但以其异母六姊朱徽婧的年龄计算,朱徽媞出生不会早于1611年。
- ^ 《宸垣识略》:“崇祯十四年九月十八日,册封第三子为定王;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册封第四子为永王;皇女乐安长公主名徽娖”
- ^ 《国榷》卷首之一 元潢
- ^ 《明史》(卷121):“乐安公主,下嫁巩永固。永固,字洪图,宛平人,好读书,负才气。崇祯十六年二月,帝召公、侯、伯于德政殿,言:“祖制,勋臣驸马入监读书,习武经弓马。诸臣各有子弟否?”成国公朱纯臣、定国公徐允祯等皆以幼对。而永固独上疏,请肄业太学。帝褒答之。总督赵光抃以边事系狱,特疏申救。又请复建文皇帝庙谥。事虽未行,时论韪焉。甲申春,贼破宣、大,李邦华请太子南迁,为异议所格。及事急,帝密召永固及新乐侯刘文炳护行。叩头言:“亲臣不藏甲,臣等难以空手搏贼。”皆相向涕泣。十九日,都城陷。时公主已薨,未葬,永固以黄绳缚子女五人系柩旁,曰:“此帝甥也,不可污贼手。”举剑自刎,阖室自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