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辰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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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辰丸案是1908年发生在大清帝国日本帝国之间的一次外交摩擦,最终以清朝政府失败妥协告终,激起了中国第一次抵制日货浪潮。

经过[编辑]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日本明治四十一年)2月,日本轮船二辰丸为澳门广和店华商谭璧理偷运枪支弹药,将神户辰马商行的步枪2000枝、子弹4万发自日本私运往澳门。2月5日上午,“二辰丸”在澳门路环岛附近海面被清朝广东水师巡视船四艘截获。日本政府葡属澳门政府先后都声称,“二辰丸”所航行的水面是葡萄牙的领海,且经过葡方允许。日本政府提出,船上原有日本国旗,被广东水师擅自撤下,因此要求清政府必须归还船只、谢罪道歉、赔偿损失与严惩祸首。英国赫德也站出来干预此案。2月14日,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向清朝发出抗议照会,葡萄牙公使柏德罗(Martinho de Brederode)也于2月18日照会清廷外交部,指该船被拿,有违葡国所领沿海权,并有碍葡国主权。清朝多次和日、葡交涉,无效。

3月13日,日本公使林权助向清朝外务部提出5项要求:立即放回二辰丸;放船时,清朝兵舰鸣炮示歉;被扣军火由清朝购买,货价21400日元;处置相关官员;赔偿损失。最终,清廷于3月15日表示全部接受日方条款。

影响[编辑]

这一事件发生后,3月19日民众在广东举行国耻纪念大会,号召抵制日货,并强烈要求政府与葡萄牙划定澳门界址。

清政府与日本政府达成杜绝军火走私澳门共识,且透过此模式请英国政府禁绝香港军火走私,更主动与各国签定《改订枪弹进口新章》,借此条约规范外国在华走私军火。除此之外,外务部在事件落幕后与葡萄牙勘查澳门界址,进而设置军队驻防,巩固中国对澳门的控制权及领海权。

参考来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