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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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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商业银行,简称华兴银行,是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成立的银行。总资本5000万元法币,维新政府认购一半,日本兴业银行英语Industrial Bank of Japan台湾银行朝鲜银行三菱银行住友银行三井银行认购另一半。该行发行华兴券,在维新政府管辖区强制流通[1](第六章第三节)。其行徽为双翼及一个“华”字于中间。

行徽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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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5月1日,维新政府上海成立华兴商业银行。5月26日,该行在南京市朱雀路233号(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旧址)成立南京分行。1941年1月,中央储备银行成立后,该行变为普通商业银行[1](第六章第三节)

1945年11月,中央银行李嘉隆为代表,接收华兴商业银行[1](第七章第一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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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南京通史: 民国卷. 南京出版社. 2009 [2017-08-30]. ISBN 978780718716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3)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