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商業銀行
外觀
華興商業銀行,簡稱華興銀行,是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成立的銀行。總資本5000萬元法幣,維新政府認購一半,日本興業銀行(英語:Industrial Bank of Japan)、台灣銀行、朝鮮銀行、三菱銀行、住友銀行、三井銀行認購另一半。該行發行華興券,在維新政府管轄區強制流通[1](第六章第三節)。其行徽為雙翼及一個「華」字於中間。
1938年5月1日,維新政府在上海成立華興商業銀行。5月26日,該行在南京市朱雀路233號(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舊址)成立南京分行。1941年1月,中央儲備銀行成立後,該行變為普通商業銀行[1](第六章第三節)。
1945年11月,中央銀行派李嘉隆為代表,接收華興商業銀行[1](第七章第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