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華興商業銀行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華興商業銀行,簡稱華興銀行,是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成立的銀行。總資本5000萬元法幣,維新政府認購一半,日本興業銀行英語Industrial Bank of Japan台灣銀行朝鮮銀行三菱銀行住友銀行三井銀行認購另一半。該行發行華興券,在維新政府管轄區強制流通[1](第六章第三節)。其行徽為雙翼及一個「華」字於中間。

行徽


歷史

[編輯]

1938年5月1日,維新政府上海成立華興商業銀行。5月26日,該行在南京市朱雀路233號(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舊址)成立南京分行。1941年1月,中央儲備銀行成立後,該行變為普通商業銀行[1](第六章第三節)

1945年11月,中央銀行李嘉隆為代表,接收華興商業銀行[1](第七章第一節)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1.2 南京通史: 民国卷. 南京出版社. 2009 [2017-08-30]. ISBN 978780718716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13)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