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
外观
1967年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法 The Constitution (Twenty-first Amendment) Act, 1967 | |
---|---|
印度议会 | |
一个进一步修正印度宪法的法案。 | |
引称 | 第二十一修正案 |
地域范围 | 印度 |
制定机关 | 联邦院 |
通过日期 | 1967年4月4日 |
制定机关 | 人民院 |
通过日期 | 1967年4月7日 |
批准日期 | 1967年4月10日 |
施行日期 | 1967年4月10日 |
立法历史 | |
法案呈交至联邦院时的名称 | Constitution (Twenty-first Amendment) Bill, 1967 |
法案公布日期 | 1967年3月20日 |
呈交者 | 亚什万特劳·查万 |
相关法例 | |
印度宪法第七十一与第九十二修正案 | |
简要 | |
通过修改印度《宪法》附表八,将信德语列为官方语言 | |
现状:已生效 |
印度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正式名称为《1967年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法》,该法修订了列明印度政府有责任发展的语言的印度《宪法》附表八,将信德语纳入其中,从而使附表八中列出的语言总数增加到15种。[1]
《宪法》附表八最初包括14种语言。[2]1992年颁布的第七十一修正案又增加了3种语言,即孔卡尼语、梅泰语(曼尼普尔语)和尼泊尔语。2003年,第九十二修正案又增加了博多语、多格拉语、桑塔利语和迈蒂利语,使语言总数增至22种。
原文文本
[编辑]议会在印度共和国十八年通过如下内容:——
1. 简称 本法可被称为《1967年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法》。
2. 对附表八的修正 在《宪法》附表八中——
提案与通过
[编辑]1967年3月20日,《1967年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法案》(1967年第1号法案)在联邦院提出。该法案是由当时的内政部长亚什万特劳·查万提出的,旨在修正《宪法》附表八,将信德语纳入附表八中。[5]该法案所附的目标和理由声明的全文如下:
信德语使用者一直要求将信德语列入《宪法》附表八。虽然目前信德语不是一种有明确界定的区域性语言,但它曾经是未分裂的印度的一个省的语言,如果没有印巴分治,它将继续如此。语言少数群体专员也建议将信德语列于《宪法》附表八。1966年11月4日,政府宣布决定将信德语列入《宪法》附表八。该法案旨在使这一决定生效。
另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Archived copy (PDF). [2013-07-0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0-08).
- ^ The Constitution of India (1949) (PDF). Lok Sabha Secretariat: 1189. [2013-12-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2-03).
- ^ Texts of the Constitution Amendment Acts (PDF). Lok Sabha Secretariat: 442. [2013-12-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2-03).
- ^ The Constitution (Twenty-first Amendment) Act, 1967. [2013-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1-21).
- ^ R.C. Bhardwaj (编). Constitution Amendment in India Sixth. New Delhi: Northern Book Centre. 1995-01-01: 38–39;179;313–314 [2013-12-05]. ISBN 978817211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