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仪
外观
林家仪(1927年—),籍贯:广东省东莞县,与胞弟林家声从7岁已开始学粤剧,香港粤剧花旦及电影演员。从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共演出约150多出电影。婚后的林家仪,一直不喜欢在银幕上露面。在导演刘芳的邀请下,客串《烈女春香》(1957年,饰义婢香丹)[1]。
皇后
[编辑]桃色风波
[编辑]- 郑惠森在1954年时已婚及有5名儿女,当时住在香港岛般含道光景台5号,1954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2时在九龙弥敦道的“新新餐室”用膳时,突然被林家仪及粤剧红伶林家声的父亲林向荣(51岁的退休九广铁路局大埔车站站长),以3英吋长的尖刀袭击,被刺伤后脑、左额及左腰[3],因此郑惠森在九龙医院留医至1954年3月18日(星期四),由林家仪陪同出院[4]。居住在旺角弥敦道556号三楼的林向荣当场被捕后,初时被控谋杀罪[5],后来才改控伤人罪,辩方余叔韶大律师,以被告人林向荣因不满意有妇之夫的郑惠森与27岁女儿林家仪谈恋爱并使她怀孕已3个月,而袭击郑惠森,结果宣判林向荣签保港币1,000元,两年内约束行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