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琼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欧阳琼

大明
籍贯 江西广信府铅山县
出生 十一月二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祝氏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举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欧阳琼(1463年—?),字汝玉,江西广信府铅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江西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二百一十三名,三甲第二十三名进士[1][2]。十四年任广东南海县知县。

家族[编辑]

曾祖欧阳仁;祖父欧阳谷应;父欧阳章,母吴氏。永感下。兄瑄、琛、珙[3]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蒋昪
明朝南海县知县
弘治十四年任
继任:
石邦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