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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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已经废除死刑制度,于2000年正式废除。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死刑在1998年11月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联邦废除(最后一次执行,但在1977年因谋杀而被处决)和2000年6月21日在塞族共和国的所有罪行中被废除。特别是在塞族共和国成文第11条中,特殊时期(叛国和战时罪行)的死刑条文仍然存在但已经没有使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现行宪法是“代顿和平协定”的一部分,禁止执行任何死刑。

参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