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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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省督(英语:Lieutenant Governor;法语:Lieutenant-gouverneur(男)或Lieutenant-gouverneure(女))也作省总督,是加拿大君主各省的代表,是各个省份行政机关的最高成员。但是,作为加拿大国王的代表,跟联邦总督一样,省的总督一职只是象征式,通常不会单方面行使权力。
省督的产生是由加拿大总理提名(但通常会与有关省份的省长谘询人选),加拿大总督委任。虽然宪法没有列名省督任期的上限,但根据传统,省督的任期通常为五年。省督的人选通常是对该省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或执政党的老臣子。另一方面,省督一职亦会用作提高某些弱势族群(例如伤残人士及原住民)形象的工具。
加拿大北部三个地区的行政首长则称为“专员”,是加拿大政府的代表,而并非君主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