谘议员是1930年代香港新界的民意代表,是理民府与乡民之间的桥梁。谘议员是委任制,由理民府委任。当时北约分五个区,大的区有三位谘议员,小的区只有两位谘议员。至于乡长则由各乡自行推举,由谘议员呈报理民府备案。
沙头角区谘议员为:
上水区谘议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