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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监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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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监察使瑞典语Riksdagens ombudsman芬兰语Eduskunnan oikeusasiamies冰岛语Umboðsmaður Alþingis,英语:Parliamentary Ombudsman),又译为国会监察使议会监察员,是芬兰冰岛瑞典的政府单位,在瑞典又称为司法监察使瑞典语Justitieombudsmannen,简称JO,英语:Justice Ombudsman)。最早起源于瑞典,在1810年设立,直接隶属于国会,以委员会方式运作,在委员会中的成员,都被冠上这个称呼。

1955年,丹麦国会也设立议会监察使(丹麦语Folketingets Ombudsmand)。

各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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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语Ombudsman,原义是委员会。

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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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年,瑞典宪法授权国会可以设立申诉委员(ombudsman)。根据宪法授权,瑞典国会在1810年设立了议会监察使,它是一个独立机构,代表瑞典国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瑞典王室管辖。只要与瑞典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任命的任何官员有关,任何人,包括非瑞典公民,在任何事件上觉得自己受到瑞典政府不公正的对待,都可以向议会监察使提出申诉。

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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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自1920年起就有议会监察使这个机构。议会监察使机构设有一个监察使和两个助理监察使。两位助理监察使独立工作,且和监察使有同样的权威[1]。这些官员由芬兰议会推选出来,每人的任期是四年,他们的职责跟瑞典的同僚非常近似。在芬兰另外一个监督公权力的机构是芬兰司法长官。这两个机构的职责有点重叠,但议会监察使是专门的机构来处理由军队职员、义务役士兵、囚犯和其他封闭机构的人员提出的申诉。议会监察使也定期检查监狱、兵营和在国外的芬兰维和机构。议会监察使的其它特别任务是监督刑警监听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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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Oikeusasiamies valvoo laillisuutta. Eduskunnan oikeusasiamies. 2014-07-09 [2016-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04) (芬兰语).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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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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