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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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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作华
中华民国 第2任吉林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40年5月3日—1945年9月4日
前任丁超
继任郑道儒
个人资料
出生1894年5月11日
 大清吉林将军管辖区吉林府永吉县
逝世1973年11月7日(1973岁—11—07)(79岁)
 中华民国台北市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邹作华(1894年5月11日—1973年11月7日),岳楼吉林省吉林府永吉县人。中华民国军事将领、政治家。东北陆军(奉军)出身,后为国民革命军上将,擅长炮兵作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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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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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作华生于吉林将军辖区,早年在吉林优级师范附属高等小学学习。1908年(光绪34年)入吉林陆军小学,1914年(民国3年)升入陆军第一预备学校。1916年(民国5年),邹作华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编入留学生预备队。1917年(民国6年)赴日本留学,在久留米市野炮兵第24联队实习,入陆军士官学校第12期炮兵科。毕业后的1919年归国,加入段祺瑞领导的参战军的教导团,后任炮兵教官。同年10月,任东三省巡阅使卫队混成团参谋,自此归属奉系[1][2]

1922年(民国11年)11月,邹作华任东三省陆军炮兵第4团团长。1925年(民国14年),升任炮兵第1旅旅长。同年11月,郭松龄反对张作霖,结成东北国民军,邹作华被起用为东北国民军总参谋长,郭松龄侵入南满铁路辖区,遭到日本关东军突袭,进退无据,随即被张作霖击败,邹见情势不利,迫使郭松龄投降。郭松龄携妻突围而走,被奉军所俘,夫妇俱遭枪决。邹作华获得赦免,回到张作霖手下。1926年(民国15年),任奉军的炮兵总司令。1927年(民国16年),任炮兵军军长。北京政府中国国民党北伐军击败,邹作华回到东北,任兴安区屯垦督办张学良东北易帜,邹作华追随。[1][2]1929年中东路事件期间,参与指挥东宁战斗

国民政府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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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于1930年代

1930年(民国19年)1月,邹作华获授青天白日勋章第一批受勋对象,勋章编号是○○五号。

1933年(民国22年)5月,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1934年(民国23年)9月,调任陆军炮兵学校校长,并兼该校教育长职务。

1935年(民国24年)4月,获授陆军少将衔。

抗日战争爆发后,被任命为全国炮兵总指挥。

1940年(民国29年),改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炮兵总指挥。同年5月,任吉林省政府主席,但并无实际的吉林省政府组织。[3]

1943年(民国32年) 12月,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参军处参军。

1945年(民国34年)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

抗日战争结束后的1945年(民国34年)9月,邹作华被任命为东北行营政治委员会委员。

1947年(民国36年)10月,任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政治委员会常务委员。同年11月,获授陆军二级上将衔。

1948年(民国37年)2月,任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同年3月,当选行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9年(民国38年),中国国民党主导的国民政府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败北,邹作华随国府国军迁往台湾

迁台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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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民国42年)退役。

此后,历任总统府国策顾问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

1954年(民国43年)2月,国民大会召开第二次会议。1960年(民国49年)2月,国民大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邹作华均为会议主席团主席。

1973年(民国62年)11月7日,邹作华在台北市病逝。享年80岁(满79歳)。[1][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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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徐主编(2007)、2030页。
  2. ^ 2.0 2.1 2.2 刘国铭主编(2005)、1134页。
  3. ^ 刘寿林等编(1995)、959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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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丁超
吉林省政府主席
1940年5月—1945年9月
继任:
郑道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