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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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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宪
大明白盐井盐课司提举
籍贯福建福州府连江县
字号字一章,号石溪
亲属(子)嘉靖四年举人陈秉诚
嘉靖二十八年举人陈秉谟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举人

陈元宪(15世纪—16世纪),一章石溪福建福州府连江县西铺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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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宪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福建乡试举人正德五年(1510年)授崇明知县,崇明近海冲积沙地可作新田,豪族施天泰钮东山以争田仇杀,各聚众至千馀人,航海为盗,应天巡抚艾璞派他清剿,他向二族人谕以祸福,使双方复业[2],事情得上表后获赐金币,升临江通判,抓捕大帽山流贼,释放被胁迫的贩商五十馀人,改云南白盐井盐课司提举[3],因双亲年老辞官回乡[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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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连江县志·卷二十三·列传》:陈元宪,字一章,号石溪,县西铺人,宏治二年乡荐,授崇明令,崇明边海多积沙成洲,可作新田邑,有施氏、钮氏皆豪族也,以争田斗杀,各聚众至千馀,官捕急惧诛,遂航海为盗,元宪至谕以祸福,令复业事,闻诏赐金币,擢临江判,会大帽山贼掠诸郡县,元宪遣兵讨之多所俘获,有贩商五十馀人为贼胁从,鞫其实尽释之,其存心仁恕类如此。迁云南提举,以亲老乞归。子秉诚、秉谟俱登乡举,秉谟自有传。 通志入良吏
  2. ^ 民国《崇明县志·卷十·职官》:陈元宪,字一章,福建连江人,弘治间知县事,施天泰、钮东山之乱,巡抚艾璞倚以剿贼,所向克获,尤加意学校,士民颂之。
  3. ^ 光绪《续修白盐井志·卷五·秩官志》:提举题名 明……陈元宪 福建福宁人举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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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连江县志》·卷二十三·列传
  • 民国《崇明县志》·卷十·职官
  • 光绪《续修白盐井志》·卷五·秩官志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權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衔
前任:
刘才
明朝崇明县知县
1510年-1514年
继任:
吴华
前任:
张敏德
明朝白盐井盐课司提举
嘉靖年间
继任:
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