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元憲
外觀
| 陳元憲 | |
|---|---|
| 大明白鹽井鹽課司提舉 |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連江縣 |
| 字號 | 字一章,號石溪 |
| 親屬 | (子)嘉靖四年舉人陳秉誠、 嘉靖二十八年舉人陳秉謨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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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元憲(15世紀—16世紀),字一章,號石溪,福建福州府連江縣西舖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陳元憲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福建鄉試舉人,正德五年(1510年)授崇明知縣,崇明近海沖積沙地可作新田,豪族施天泰、鈕東山以爭田仇殺,各聚眾至千餘人,航海為盜,應天巡撫艾璞派他清剿,他向二族人諭以禍福,使雙方復業[2],事情得上表後獲賜金幣,陞臨江通判,抓捕大帽山流賊,釋放被脅迫的販商五十餘人,改雲南白鹽井鹽課司提舉[3],因雙親年老辭官回鄉[1]。
引用
[編輯]- ^ 1.0 1.1 民國《連江縣志·卷二十三·列傳》:陳元憲,字一章,號石溪,縣西舖人,宏治二年鄉薦,授崇明令,崇明邊海多積沙成洲,可作新田邑,有施氏、鈕氏皆豪族也,以爭田鬥殺,各聚眾至千餘,官捕急懼誅,遂航海為盜,元憲至諭以禍福,令復業事,聞詔賜金幣,擢臨江判,會大帽山賊掠諸郡縣,元憲遣兵討之多所俘獲,有販商五十餘人為賊脅從,鞫其實盡釋之,其存心仁恕類如此。遷雲南提舉,以親老乞歸。子秉誠、秉謨俱登鄉舉,秉謨自有傳。 通志入良吏
- ^ 民國《崇明縣志·卷十·職官》:陳元憲,字一章,福建連江人,弘治間知縣事,施天泰、鈕東山之亂,巡撫艾璞倚以勦賊,所向克獲,尤加意學校,士民頌之。
- ^ 光緒《續修白鹽井志·卷五·秩官志》:提舉題名 明……陳元憲 福建福寧人舉人
參考文獻
[編輯]- 民國《連江縣志》·卷二十三·列傳
- 民國《崇明縣志》·卷十·職官
- 光緒《續修白鹽井志》·卷五·秩官志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權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官銜 | ||
|---|---|---|
| 前任: 劉才 |
明朝崇明縣知縣 1510年-1514年 |
繼任: 吳華 |
| 前任: 張敏德 |
明朝白鹽井鹽課司提舉 嘉靖年間 |
繼任: 鄭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