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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元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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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元憲
大明白鹽井鹽課司提舉
籍貫福建福州府連江縣
字號字一章,號石溪
親屬(子)嘉靖四年舉人陳秉誠
嘉靖二十八年舉人陳秉謨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舉人

陳元憲(15世紀—16世紀),一章石溪福建福州府連江縣西舖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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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元憲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福建鄉試舉人正德五年(1510年)授崇明知縣,崇明近海沖積沙地可作新田,豪族施天泰鈕東山以爭田仇殺,各聚眾至千餘人,航海為盜,應天巡撫艾璞派他清剿,他向二族人諭以禍福,使雙方復業[2],事情得上表後獲賜金幣,陞臨江通判,抓捕大帽山流賊,釋放被脅迫的販商五十餘人,改雲南白鹽井鹽課司提舉[3],因雙親年老辭官回鄉[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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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連江縣志·卷二十三·列傳》:陳元憲,字一章,號石溪,縣西舖人,宏治二年鄉薦,授崇明令,崇明邊海多積沙成洲,可作新田邑,有施氏、鈕氏皆豪族也,以爭田鬥殺,各聚眾至千餘,官捕急懼誅,遂航海為盜,元憲至諭以禍福,令復業事,聞詔賜金幣,擢臨江判,會大帽山賊掠諸郡縣,元憲遣兵討之多所俘獲,有販商五十餘人為賊脅從,鞫其實盡釋之,其存心仁恕類如此。遷雲南提舉,以親老乞歸。子秉誠、秉謨俱登鄉舉,秉謨自有傳。 通志入良吏
  2. ^ 民國《崇明縣志·卷十·職官》:陳元憲,字一章,福建連江人,弘治間知縣事,施天泰、鈕東山之亂,巡撫艾璞倚以勦賊,所向克獲,尤加意學校,士民頌之。
  3. ^ 光緒《續修白鹽井志·卷五·秩官志》:提舉題名 明……陳元憲 福建福寧人舉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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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連江縣志》·卷二十三·列傳
  • 民國《崇明縣志》·卷十·職官
  • 光緒《續修白鹽井志》·卷五·秩官志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權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銜
前任:
劉才
明朝崇明縣知縣
1510年-1514年
繼任:
吳華
前任:
張敏德
明朝白鹽井鹽課司提舉
嘉靖年間
繼任:
鄭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