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良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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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良梓(16世纪—17世纪),邓林浙江宁波府鄞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项良梓在万历三十七年(1610年)中举人[2],次年(1611年)联捷进士,获授刑部主事,执法不畏强权,很快奉命到山东辽左恤刑,释放多位案情可疑的囚犯。升任直隶永平府知府,理顺当地繁复的军需;再晋官昌平兵备副使,严惩宦官专横罪行,并清理陵军虚耗的粮食之粮,其后因忤逆宦官罢官归乡[1]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光绪《鄞县志·卷三十八·人物传十三》:项良梓,字邓林,万历三十八年进士 闻志,授刑部主事。执法不畏强御,寻奉命恤囚山东辽左,释矜疑者甚众。擢永平知府,值军需旁午,殚力经营,事皆就理。晋昌平兵备副使,严内珰专横之罪,清陵军虚糜之粮,政纪肃然,以忤珰罢官归 曹志
  2. ^ 光绪《鄞县志·卷二十二·选举表三》:(万历)三十七年己酉(举人)…… 项良梓
  • 光绪《鄞县志》·卷二十二·选举表三
  • 光绪《鄞县志》·卷三十八·人物传十三
官衔
前任:
刘泽深
明朝永平府知府
万历年间
继任:
陶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