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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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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芝
英文名Sophia Kao Ching-chi
性别
出生1950年
 英属香港
居住地 香港
职业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
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理事会副主席
岭南大学校董会副主席
财务汇报局主席
社区投资共享基金委员会副主席
奖项金紫荆星章银紫荆星章
学历
经历

高静芝GBSJP(英语:Sophia Kao Ching-chi),1950-[1],香港妇女界的活跃人士,曾任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理事会副主席及财务汇报局主席;此外,亦担任岭南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及社区投资共享基金委员会副主席等多项公职。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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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芝中学就读于嘉诺撒圣玛利书院,学生时代喜爱摇滚音乐,曾与苗可秀等4名中学同学组成全港第一队女子乐队The Mods,其后担任许冠杰的乐队经理人,又曾任披头四香港歌迷会主席[2]

1970年,高静芝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联合书院工商管理学系[3]。此前曾于1968年参与香港专上学生联会举办的第3届戏剧节[4]

毕业后加入观塘国民漆厂,当总经理行政助理,负责生产、广告、销售、财务等多方面工作。两年后,国民漆厂成立人事部,她便由行政助理升级至人事部经理。高在国民漆厂前后工作共五年,后曾任职地下铁路公司人事部经理、香港电话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和香港机场管理局人力资源总监[5]负责建立机构的组织架构和团队,以设计、建造及营运新机场[6]

高静芝于1999年在机管局退休后,多年来热心参与公共和社会服务[7]。自2001年起便出任妇女事务委员会委员,更在2006年1月15日起获委任为该会主席,2012年1月退任。此外,高亦担任多个政府公职,先后获政府委任为社区投资共享基金委员会副主席、岭南大学校董会及谘议会成员、策略发展委员会社会发展及生活质素委员、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业外成员及财务汇报局主席等[8]

2012年10月,政府委任高静芝出任中央政策组全职顾问,负责处理人才储备及公共政策[9]。以往各政策局会主导委任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的工作,但特首梁振英却下令政府往后在委任公职前,须先通知高静芝,新政策引来“架空”政策局局长的批评[10]

2017年政府换届,高静芝离开政府后于同年11至12月,出任大湾区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及一铺清唱有限公司董事。[11]

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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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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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芝在六名兄弟姊妹中,排行第四[7]。 与卢氏丈夫育有两名女儿。两名女儿都在美国麻省理工大学读书[1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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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林鄭大戰高靜芝. 
  2. ^ 摇滚潮妈 高静芝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周刊,438期,2012年1月18日
  3. ^ 中大校友-二零零九年九月號 校友獲殊榮. [201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5). 
  4. ^ 參加專上學聯戲劇節 各校戲劇 活動簡介. 华侨日报. 1968-02-25: 16 [2024-01-07]. 
  5. ^ 高靜芝不戀高薪厚職 志在挑戰自己. 《文汇报》. 2007-03-28 [201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6). 
  6. ^ 讲者介绍
  7. ^ 7.0 7.1 高靜芝女人頭上一片天. 《文汇报》. 2007-01-17 [201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4-14). 
  8. ^ 鼓起勇氣:出掌財務匯報局. 《文汇报》. 2007-03-28 [201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6). 
  9. ^ 高靜芝自信勝任中策組. 《太阳报》. 2012-10-01 [2012-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6). 
  10. ^ 高靜芝助委公職被批添煩添亂. 《明报》. 2012-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29). 
  11. ^ 諮詢委員會認為邵善波及高靜芝離任後工作不存在利益衝突. 商台新闻. 2017-12-22 [2017-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30). 
  12. ^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3(1)(b)條獲委任的人士. [201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04). 
  13. ^ 岭南大学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0-12-28.
  14. ^ 本港今年授勋名单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9-07-03.
  15. ^ 二○一七年授勳名單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17-06-30 [2017-06-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7-13). 
  16. ^ 親子溝通:重言行身教. 《文汇报》. 2007-03-28 [201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6). 
前任:
梁刘柔芬
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
2006年1月15日—2010年1月15日
继任:
刘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