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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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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學院民國初期國民政府主管全國學術及教育事務的最高教育行政機關,成立於1927年10月1日,廢止於1928年10月24日,其職能相當於此前北洋政府教育部以及國民政府的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大學院首任院長為蔡元培(原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委員),首任副院長為楊杏佛,首任秘書長為許壽裳。期間其推動的蔡元培主導的教育改革,以失敗告終。

該機構由蔡元培主導創建,系參照法國大學院制度而設立[1]。蔡元培的設想是通過設立大學院與推行大學區制度(將全國劃分為若干大學區),廢除各省教育廳,由大學區內的國立大學校長兼理地方教育行政,實現「學者治校」與教育行政的集中化。

大學院運行一年後,由於社會反對意見強烈、經費負擔沉重、中央與地方教育事權難以統一等問題改革成效有限。1928年10月6日,蔡元培辭去院長職務,由蔣夢麟接任。

同年10月24日,大學院被裁撤,其各項改革措施隨之廢止,教育行政體系恢復為教育部體制。至此,大學院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宣告終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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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陶英惠. 蔡元培與大學院 (PDF).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1972, (3) [2024-07-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