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京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興京府滿語ᠶᡝᠨ᠋ᡩᡝ᠋ᠨ穆麟德轉寫yenden興京)。 清朝末年設置的。評價:繁,疲,難

明朝時為建州右衛天聰八年(1634年),後金赫圖阿拉地曰興京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設理事通判光緒三年(1877年),改為興京撫民同知治所移到新賓堡。宣統元年(1909年),升興京廳為興京府,下領四縣:通化縣懷仁縣輯安縣臨江縣[1]

注釋[編輯]

  1. ^ 清史稿·志三十·地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