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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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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du Rights Action Force
Barisan Bertindak Hak-Hak Hindu
இந்து உரிமைகள் போராட்டக் குழு
興都權益行動委員會
簡稱HINDRAF
興權會
成立時間2009年7月19日
類型非政府組織
總部斯里蘭卡 編輯維基數據
地址
領域政治
會員
興都教非政府組織的聯合團體
重要人物
律師:
馬諾哈蘭馬拉雅蘭
P. Uthayakumar
K.Vasanthakumar
瓦塔慕迪
甘納峇迪勞
目標維護興都教社群的權利與文化遺產
口號Makkal Sakthi
மக்கள் சக்தி
(人民力量)
網站www.hindraf.com hindraf4you.blogspot.my

興權會全稱興都權益行動委員會(英語:Hindu Rights Action Force, HINDRAF馬來語Barisan Bertindak Hak-Hak Hindu坦米爾語இந்து உரிமைகள் போராட்டக் குழு),是由30個興都教非政府組織聯合組成的團體,其目標是維護馬來西亞興都教印度裔的權益與傳統。這團體為馬來西亞興都教群體的權益受到侵蝕感到不安,因而在2007年策劃了一系列的社會運動。

成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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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到5月期間,有多座合法的興都教寺廟遭馬來西亞各地的地方政府拆除[1]。包括了4月21日,吉隆坡市政局違章建築為由,用推土機將位於班登的Malaimel Sri Selva Kaliamman興都廟夷為平地。在莎阿南巴登爪哇,一座已有百年歷史的興都廟也遭當局拆除,引發公憤[2]

多個興都教團體發起維權運動,聯合組成「興都權益行動委員會」,就興都寺廟遭到的當局針對性清拆向當時的馬來西亞首相阿都拉·巴達威提出抗議,但未獲得回應[3]。興都教社群指控這是當局有計劃的宗教清洗,而政府則表示只是在清除違章建築,但事實上當中有多座廟宇已是超過百年歷史的古老建築[3]。興權會指控,平均每三個星期就有一座興都廟被政府推倒。[4]

維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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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1日,在馬來西亞國慶日之際,興權會起訴英國政府,指英國政府在殖民時代結束後未妥善地安置印度裔、令他們在《馬來西亞憲法》下應有的合法權利不受保障,因而要求英國做出賠償[5],此舉也成功吸引國際關注。同年11月15日,他們又提呈了一份備忘錄予英國首相布朗。11月25日,在興權會的號召下,超過3萬名興都教徒在吉隆坡舉行大集會,準備提呈一份請願書要求英女皇御准委任皇家律師,免費為受英殖民地政府剝削的興都教先輩申冤,以索取4兆美元的賠償。12月13日,興權會幾名重要領袖遭逮捕,其中5人在馬來西亞內安法令下被關押,他們是興權會領袖包括該會法律顧問烏達雅古瑪馬來語P Uthayakumar(P. Uthayakumar)、耿卡哈蘭馬來語R Kenghadharan(R. Kenghadharan)、甘納峇迪勞(V. Ganabatirau)、瑪諾卡蘭(M. Manoharan)和組織秘書瓦山達古瑪(T. Vasanthakumar)。至於當時身在倫敦進行國際遊說工作的興權會主席瓦塔慕迪(P. Waythamoorthy)則選擇滯留當地。

興權會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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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馬來西亞第12屆大選中,執政聯盟國陣失去了在國會長期擁有的三分之二絕對多數(修憲門檻)地位,選後各方分析皆認為興權會效應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由於政府無法有效地排解印裔社群的不滿情緒,而導致大量的印裔選票投向反對陣營,其中,被內安法令逮捕而身在甘文丁扣留營英語Kamunting Detention Center瑪諾卡蘭即使未能參與選前拉票亦能代表民主行動黨參選並獲選為雪蘭莪哥打阿南莎區州議員可謂最佳證明。

興權會領袖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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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新首相納吉上台後,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了15個月的甘納峇迪勞耿卡哈蘭馬來語R Kenghadharan終於獲得釋放,不過他們皆是在有條件下被釋放,必須簽署獲釋條件。隨後在5月9日,被扣留了17個月的烏達雅古瑪馬來語P Uthayakumar瑪諾卡蘭和瓦山達古瑪也獲得釋放。五人之中,只有烏達雅古瑪一人拒絕簽署獲釋條件。7月20日,烏達雅古瑪宣布成立大馬人權黨(HRP)。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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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今大馬新聞網站[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3]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 林吉祥部落格[5]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6]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