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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連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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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連甲
個人資料
字貫忱

宋連甲(?—?),字貫忱黑龍江省呼蘭府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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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3月21日,黑龍江省議會選舉產生。議長初為孫蘭升,後由梁聲德接任。副議長初為劉瑞壽,後由宋連甲、潘萬超相繼接任。[1]

1918年,宋連甲當選安福國會參議員。1920年,安福國會被解散。[2]

黃維翰於1908年纂修、1911年完稿《呼蘭府志》。《呼蘭府志》書前有兩序,一序為東三省總督徐世昌作,另一序為黑龍江省軍務督理兼巡按史朱慶瀾作。該志還有一跋,為呼蘭部民宋連甲作。民國四年(1915年)十月,呼蘭部民宋連甲所作的《〈呼蘭府志〉跋》曰:[3][4]

《呼蘭府志》跋

呼蘭之為府九年耳,前乎此為軍府,後則並其所屬俱夷為縣。其位置偏國東北,偏省之東南。榛莽初辟,文獻無征,吏其地難,志其地尤難。設府之第三年,崇仁黃公申甫實來蒞之,維時警政惰窳城鄉學各四校,鄉民疑沮不敢就,積案至三四百起,囚系近二百人。鄉民困於重征,而又議加三費捐,公惄然憂之,日夕謀所以惠吾民者,以廉律己,以嚴繩吏,以公誠孚士民,門無留賓,案無留牘。敗類莠民不敢出於其途。期年而呼蘭大治,學校擴至二十八所,有初級師範、有工業、有警察、有高初各等、有幼女校、私塾之改良者尤夥,官私學生多至數千人。又常會課生徒,捐廉俸獎勉之,如父師之督其子弟。城鄉警察,自長警以下無不受教育者。警費舊時垧收江錢八百,公減為五百五十,津貼、晾網地租胥罷之。三費捐則堅持之不奉行。津貼晾網地租者,舊時官署辦公補助費也,歲入可二萬餘吊。三費捐創行於四川,而海倫稟准仿辦,垧收江錢三百,為官署相驗勘解費,提法司下其法於郡、州、縣,歲入可六萬餘吊,而公恤吾民,不忍瘠之以自潤。合之警費,歲為吾民輕其擔負總江錢十三萬吊有奇。鄉民封納租課者,公恆命之,前詢其土俗豐歉,色愉甚。鄉民初不知其為一郡長官也。在郡二年又五月量移龍江。其去也,亦以恤吾民,故時議設呼蘭審檢各廳,歲需經費三萬金,省庫支絀,胥欲責之地方。公曰:「民甫蘇息,安忍重困之耶?」乃累請開缺,故有龍江之行。公在郡嘗搜輯遺聞逸事編為府志,改革以後,聞公鄉居力田,謝絕世事,不知此書成否?乙卯夏,公以與修我省通志相遇於龍江,始得此書讀之。計分地理、政治、財賦、交通、外交、祠祀、學務、武事、人物、禮俗、物產、藝文各略都十二卷。他郡邑志號稱精核者,不過地誌善本耳。公則抒其經世之學,皆於此書發之,其倦倦於我呼蘭一隅,永久不磨,蓋與郡人士之思公者如出一轍也。民國四年十月,呼蘭部民宋連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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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黑龍江省誌(第60卷):政權志,黒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8頁
  2. ^ 錢實甫,北洋政府職官年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年
  3. ^ 呼蘭府志,黑龍江軍用被服廠鉛印,1915年
  4. ^ 《呼兰府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于2013-05-28查阅. [2013-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