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府,清朝末期設置的府,屬於吉林省。
初為南荒圍場,屬於琿春副都統。光緒七年(1881年),弛墾。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九月,設延吉廳,治所在延吉岡(煙集岡、南岡,今吉林省延吉市)。宣統元年(1909年)四月,延吉廳升為延吉府,八月屬東南路道。中華民國二年(1913年),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故廢,改置延吉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