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提 (長鄉縣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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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提(5世紀—494年),鮮卑名步洛提[1][2]魏太武帝拓跋燾之孫,臨淮宣王拓跋譚之子。

正平二年(452年)其父臨淮宣王拓跋譚薨,拓跋提襲其爵位,又為梁州刺史。太和年間,北魏朝廷經濟困難,魏孝文帝元宏為了南征,用三千匹帛買斷了臨淮王拓跋提的宗室屬籍,又用二千匹縑買斷了樂良王元長命的宗室屬籍[3][4]。後因拓跋提貪縱而被削去爵位兼增加刑罰,而徙配北鎮。後來拓跋提的兒子員外郎元穎免冠請求除去官職,代替父親戍邊,但是孝文帝並不准許。

後來拓跋提跟從聖駕南伐。至洛陽後,參與制定遷都這提議。但是其後不久便去世,以參與預備遷都有功,被追封長鄉縣侯。宣武帝時,贈雍州刺史,以諡號「懿」。其子元昌於宣武帝時復封臨淮王。

兒子[編輯]

  • 元昌
  • 元祜,東魏衛將軍、徐州刺史、武強孝穆子
  • 元孚,西魏太尉、扶風文簡王
  • 元穎,北魏員外郎

參考資料[編輯]

  1. ^ 賈振林編著. 《文化安丰》. 鄭州: 大象出版社. 2011年11月: 239–240. ISBN 978-7-5347-6898-9. 
  2. ^ 趙君平,趙文成編. 《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续编》. 北京: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2015.07: 123. ISBN 978-7-5013-5598-3 (中文(繁體)). 
  3. ^ 《魏書·卷十九上·列傳第七上》:初,遙大功昆弟,皆是恭宗之孫,至肅宗而本服絕,故除遙等屬籍。遙表曰:「竊聞聖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其不可得變革者,則親也,尊也。四世而緦服窮,五世而袒免,六世而親屬竭矣。去茲以往,猶繫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又律雲議親者,非唯當世之屬親,歷謂先帝之五世。謹尋斯旨,將以廣帝宗,重盤石。先皇所以變茲事條,為此別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於吳蜀,經始之費,慮深在初,割減之起,暫出當時也。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高祖賜帛三千匹,所以重分離;樂良王長命,亦賜縑二千匹,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古人有言,百足之蟲至死不僵者,以其輔己者眾。臣誠不欲妄親太階,苟求潤屋,但傷大宗一分,則天子屬籍不過十數人而已。在漢,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謂之曰侯,至於魏晉,莫不廣胙河山,稱之曰公者,蓋惡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臣去皇上,雖是五世之遠,於先帝便是天子之孫,高祖所以國秩祿賦復給衣食,後族唯給其賦不與衣食者,欲以別外內限異同也。今諸廟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其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終,然後改奪。今朝廷猶在遏密之中,便議此事,實用未安。」
  4. ^ 《北史·卷十七·列傳第五》:遙表曰:竊聞聖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其不可得變革者,則親也尊也。四世而緦服窮,五世而袒免,六世而親屬竭矣。去茲以往,猶繫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又律雲議親者,非唯當世之屬親,歷謂先帝之五世。謹尋斯旨,將以廣帝宗,重盤石。先皇所以變茲事條,為此別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於吳、蜀,經始之費,慮深在初,割減之起,暫出當時也。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高祖賜帛三千疋,所以重分離;樂良王長命亦賜縑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