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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子 (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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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子,原寫為新莊仔,是臺灣嘉義縣民雄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中部略偏東南。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為北斗村東北半葉。[1][2][3][4]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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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治初期,新庄子地區為一街庄(舊制街庄),稱為「新莊仔莊」,隸屬於打貓南堡。該莊西北與東勢湖莊為鄰,東北及東與松仔腳莊為鄰,南邊為大崎腳莊,西南邊為北勢仔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設置二十廳,該莊隸屬於嘉義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2月15日,該莊編入「崙仔頂區」,隸屬於嘉義廳。[6]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整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莊仍隸屬於嘉義廳。[7]1910年(明治四十三年)1月18日,各區管轄區域調整,該莊改隸屬於嘉義廳的「打貓區」。[8]

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並雅化為「新庄子」大字,隸屬於臺南州嘉義郡民雄莊(新制街庄)。[9]

戰後民雄莊改制為民雄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10月,雲、嘉、南分治,民雄鄉改隸屬於嘉義縣

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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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新莊仔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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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道162乙線是大林至大崎的道路,經過本地區新莊仔聚落西側。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大林鎮大林市區南側,並止於縣道162號轉角路口暨鄉道嘉99線路口;南行可前往大崎腳地區,並止於縣道166號路口。[1][2][10]

縣道164號是金湖至民雄(實際終點在新庄子)的道路,其東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新莊仔聚落西南郊的縣道162乙線轉角路口。由此西行可前往民雄鄉民雄市區、新港鄉六腳鄉東北端、北港鎮水林鄉口湖鄉,並止於新港(金湖)聚落東側的省道台17線路口暨省道台61線(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口湖交流道。[1][2][10]

縣道166號東石瑞里的道路,經過本地區南端偏西地帶。由該道路(大方向)西行可前往新港鄉六腳鄉東石鄉,並止於縣道168號轉角路口;東行可前往竹崎鄉梅山鄉的瑞里,並止於縣道162甲線路口。[1][2][10]

鄉道嘉105線是虎尾寮至北勢仔的道路。[1][2][4]

鄉道嘉107線是民雄至溪底寮的道路。[1][2][4]

鄉道嘉108線是新莊仔至沙坑的道路。[1][2][4][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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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4. ^ 4.0 4.1 4.2 4.3 嘉義縣民雄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1月. 
  5.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6. ^ 嘉義廳廳令第一號街庄名及街庄長管轄區域變更.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2-15: 0013. 
  7.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8. ^ 明治四十二年告示第三號·街庄社名竝區長役場ノ位置.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10-01-18, 第2873號: 21–46. 
  9.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編).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10. ^ 10.0 10.1 10.2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11. ^ 嘉義縣竹崎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