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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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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陰莊憲王朱俊柵(16世紀—1603年),明朝山陰僖順王朱聰澍嫡長子,明朝第五代山陰王。[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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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生父朱聰澍去世。三十七年(1558年)七月,明世宗傳詔遣武安侯鄭崑等為正使、尚寶司卿王有壬等為副使,持節冊封朱俊柵襲封山陰王,[1]夫人李氏為山陰王妃。[2]

先前襄垣王朱仕㙺獲罪被廢,由其弟鎮國將軍朱仕坯管襄垣王府事。明朝宗室郡王按例不能由旁支承襲,否則視為「冒封」,但朱仕坯的嫡長子輔國將軍朱成鍨賄賂禮部尚書嚴嵩,使得朱仕坯被續封為襄垣王,並由朱成鍨襲封。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朱成鍨去世後,曾長孫(郡王的曾孫輩繼承人)朱充煌意圖隱瞞冒封一事,襲封為王。襄垣王府宗室鎮國中尉朱俊橇揭發朱仕坯冒封,朱俊柵也上疏請求依照新制定的《宗藩條例》革除朱充煌的曾長孫身份,廢除襄垣王的封爵。十二月,朱充煌指使家奴冒充襄垣國宗室為自己上疏保奏。[3]山陰、襄垣兩國宗室互相彈劾。最後明穆宗革除朱充煌的曾長孫身份,以輔國中尉本職管理府事,襄垣國除。[4]

隆慶三年(1569年)八月,山西撫按官靳學顏等請求如禮部議,命晉、瀋二王府及其下包括山陰王府在內的各王府各自建立宗學,聘請儒者為師傅教導宗室子弟,穆宗准奏。[5]

萬曆八年(1580年)正月,朝廷賜朱俊柵四書五經集註各一部,所建書院賜額名樂善。[6]九年(1581年)正月,因朱俊柵請求,實施上述賞賜。[7]

朱俊柵多才藝,好佛數,數次上書請求讓宗藩參與科舉,[8]明神宗沒有回應。[9]萬曆十四年(1586年)六月,禮部稱朱俊柵奏稱:昔年朝廷派給事中萬象春按行三省議處宗藩事宜,其中一十六款,有可行者十款,不妥者六款,所謂十款可行者是議額祿、議催徵、議餘祿、議封爵、議城禁、議刑責、議選婚、議庶宗、議另城、議王官,其間議論詳切,可以革夙弊、便宗藩,但限封爵一款規定宗室之子皆得受封,僅限制俸祿數目,郡王除長子外給五子俸祿、將軍四子、中尉庶人三子,這是均俸祿的良法,但中尉、庶人俸祿太少,應該與將軍同例,請求聖恩適當再添一子俸祿;六款不妥者是議開業、議奏請、議報生、議報孕、議宗學、議儀賓,朱俊柵再奏四條,補偏費、懷幼、協法理、恤庶宗。禮部覆奏稱宗藩日盛,祿糧每年都在增加,近來有司供給艱難,司農總說告罄,先前經言官建議,均祿、限封諸條應該因時變通,以為經久之計,已經題奏行各撫按及各該親郡王條議,到時大集廷臣會議,但均祿一事各宗條奏不一,多寡由戶部職掌,宜令戶部清查參酌。神宗同意。[10]

朱俊柵奏請為從高墻放回的有罪宗室叔父朱聰滯的庶次子乾哥等九人賜名和請求名糧。萬曆十五年(1587年)三月,神宗下旨准許賜名,終身賜名糧十二石。[11]

萬曆十七年(1589年)九月,朱俊柵自稱年老,請求以庶長子朱充熙攝理府事,獲准。[12]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六月,因朱俊柵一天打死六個家奴,罰俸米二年,次子鎮國將軍朱充𤍘革祿米三分之一。[13]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二月,朱俊柵請求神宗立儲,並剪下頭髮隨奏本進獻,但是神宗沒有答覆。[14]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朱俊柵逝世,四十七年(1619年)正月,朝廷賜諡號莊憲[15]天啟三年(1623年)六月,朱充熙襲封。[1]

注釋及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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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諸王世表二
  2.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五十二》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六十六》
  4. ^ 《大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八》
  5. ^ 《大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六》
  6.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五》
  7.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八》
  8.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七
  9. ^ 《罪惟錄》列傳卷四上
  10.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五》
  11.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八十四》
  1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一十五》
  1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六》
  1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七》
  15.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七》
前任:
父僖順王朱聰澍
明山陰國國王
1558年-1603年
繼任者:
朱充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