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從簡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江從簡(?—549年),濟陽郡考城縣(今河南省民權縣東)人,為南朝梁官員,江革的第三子,江行敏江德藻的弟弟。

江從簡年輕時有文才,十七歲時作採荷詞,以譏刺尚書令何敬容,為當時所稱道。在南梁官至司徒從事中郎。侯景之亂時被任約所殺。他的兒子江兼叩頭流血,乞代父命,以身蔽刃,一起都被殺死。

參考資料[編輯]

  • 梁書·列傳·卷三十六·列傳第三十·江革傳》,姚思廉
  • 南史,列傳·卷六十·列傳第五十·江革傳》,李延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