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石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石星
大明少保兵部尚書
籍貫直隸大名府東明縣民籍
字號字拱辰,號東泉
出生嘉靖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1538年)
逝世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
配偶娶鄭氏,繼娶高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石星(1537年—1599年),拱辰東泉直隸大名府東明縣城內石家井(今解放街仁義胡同)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未進士。隆慶時任給事中,直言敢諫。萬曆朝官至兵部尚書。因朝鮮之役不利被革職,下獄瘐死。

生平

[編輯]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聯捷己未科會試第275名,三甲八十名進士。授行人司行人,隆慶元年(1567年)十一月,選任吏科給事中[1]翌年正月,他因上疏切諫:「陛下為鰲山之樂,縱長夜之飲,極聲色之娛。朝講久廢,章奏抑遏。一二內臣,威福自恣,肆無忌憚。天下將不可救。」結果在金殿上被廷杖六十,罷黜為民。夫人鄭氏誤信石星被杖斃,竟觸柱而死。

明神宗繼位,隆慶六年七月恢復原職,八月升尚寶司少卿,萬曆二年(1574年)八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轉左寺丞,十月升本寺右少卿。萬曆四年三月升任南京太僕寺卿。[2]第二年又因言事得罪首輔張居正遭罷官回鄉,萬曆十年張居正去世才得以復出。

萬曆十一年(1583年)五月,起復為太僕寺卿,八月升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協理院事,十二年三月清理貼黃,升任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3],八月升兵部右侍郎,進左侍郎,十五年三月升工部尚書,十六年九月以神宗壽宮完工,加太子少保。萬曆十八年(1590年)三月改任戶部尚書,十九年八月改任兵部尚書。納浙人李茂之女為,結識沈惟敬

萬曆二十年(1592年)日本豐臣秀吉入侵朝鮮,占平壤,明軍赴朝鮮增援,日軍退守釜山,是為朝鮮之役。石星以軍餉難繼,一意主和,派沈惟敬到平壤和小西行長談判,並佯言秀吉恭順受封。[4]副總兵楊元南原而走,日軍逼近漢城。不久,日軍破朝鮮閒山島,萬曆帝大怒,認為石星有「諂賊誤國之罪」。萬曆二十五年二月,石星被革職,九月,下獄。[5]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九月,石星瘐死獄中,其妻、子皆發配粵西。

家族

[編輯]

曾祖石文增。祖父石能。父石魁。母燕氏。具慶下。兄石昱。

有子石潭、石濤。後石潭移民朝鮮,創建海州石氏[6]

參考文獻

[編輯]

引文

[編輯]
  1. ^ 《明穆宗實錄》卷十四,隆慶元年十一月癸酉條
  2. ^ 《明神宗實錄》卷四十八,萬曆四年三月乙卯條
  3. ^ 《明神宗實錄》卷一四七,萬曆十二年三月乙未條
  4. ^ 《兩朝平攘錄》曰:「即和議一事,本心無非為國。第大臣貴虛心集善,根本不欺。星乃偏聽執己,希幸成功,事涉欺罔。遂亦不顧封事之敗,舉國知之,舉國言之,星皆目為異己新進浮躁而排斥之,一惟敬言是聽……故委曲掩飾以陷於罪。此皆偏執所致。迨其終也,欲身請入倭營,捋虎鬚,愚亦甚矣哉!」
  5. ^ 張廷玉:《明史》卷一一二《七卿年表二》
  6. ^ 석씨(石氏) 본관(本貫) 해주(海州). 한국족보출판사.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30). 

書目

[編輯]
  • 《明神宗實錄》
  • 談遷《國榷》「卷七十六」
官銜
前任:
何起鳴
明朝工部尚書
1587年-1590年
繼任:
曾同亨
前任:
宋纁
明朝戶部尚書
1590年-1591年
繼任:
楊俊民
前任:
王一鶚
明朝兵部尚書
1591年-1597年
繼任:
田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