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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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應律

大明山東泗水縣知縣
籍貫 陝西省西安府咸寧縣
出生 戊寅正月二十五日
配偶 妻楊氏,繼妻李氏、張氏
親屬 曾祖管桂,祖管霑,父管謝,母白氏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管應律(1578年—?年),字正之,號六我陝西省西安府咸寧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陝西鄉試第十七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二百七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進士。戶部觀政,三十九年授直隸元城縣知縣,四十三年被論,四十六年左遷江西布政司照磨。[1]升山東泗水縣知縣。

家族[編輯]

曾祖管桂;祖管霑,鄉賓;父管謝,廩生;母白氏。慈侍下,兄應虞(庠生),弟應元(鄉賓);應試(儒士);應明;應陽;應龍;應曉;應斗;應星。子庚;奇;玄;鑑;鮑;禎。

參考資料[編輯]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易經》,年三十二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進士。戊寅正月二十五日生,行二,曾祖管桂;祖管霑,鄉賓;父管謝,廩生;母白氏。慈侍下,妻楊氏,繼妻李氏;張氏;兄應虞(庠生),弟應元(鄉賓);應試(儒士);應明;應陽;應龍;應曉;應斗;應星,子庚;奇;玄;鑑;鮑;禎。由廩生中式庚子鄉試十七名舉人會試中式二百七十二名。授戶部觀政,辛亥授直隸元城縣知縣,乙卯被論,戊午左遷江西布政司照磨。
官銜
前任:
穆遠
歷城舉人
明朝元城縣知縣
1611年-1615年
繼任:
方大任
前任:
徐珮玦
唐山舉人
明朝泗水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曹汝潔
永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