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应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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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应律

大明山东泗水县知县
籍贯 陕西省西安府咸宁县
出生 戊寅正月二十五日
配偶 妻杨氏,继妻李氏、张氏
亲属 曾祖管桂,祖管霑,父管谢,母白氏
出身
  •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管应律(1578年—?年),字正之,号六我陕西省西安府咸宁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陕西乡试第十七名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会试二百七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进士。户部观政,三十九年授直隶元城县知县,四十三年被论,四十六年左迁江西布政司照磨。[1]升山东泗水县知县。

家族[编辑]

曾祖管桂;祖管霑,乡宾;父管谢,廪生;母白氏。慈侍下,兄应虞(庠生),弟应元(乡宾);应试(儒士);应明;应阳;应龙;应晓;应斗;应星。子庚;奇;玄;鉴;鲍;祯。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治《易经》,年三十二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进士。戊寅正月二十五日生,行二,曾祖管桂;祖管霑,乡宾;父管谢,廪生;母白氏。慈侍下,妻杨氏,继妻李氏;张氏;兄应虞(庠生),弟应元(乡宾);应试(儒士);应明;应阳;应龙;应晓;应斗;应星,子庚;奇;玄;鉴;鲍;祯。由廪生中式庚子乡试十七名举人会试中式二百七十二名。授户部观政,辛亥授直隶元城县知县,乙卯被论,戊午左迁江西布政司照磨。
官衔
前任:
穆远
历城举人
明朝元城县知县
1611年-1615年
继任:
方大任
前任:
徐珮玦
唐山举人
明朝泗水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曹汝洁
永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