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育部
外觀
美國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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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教育部 | |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
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79年10月17日 |
前身機構 | 美國衛生、教育及福利部 美國教育辦公室 |
機構類型 | 教育部[*]、美國聯邦行政部門 |
機構駐地 | 美國華盛頓特區西南區馬里蘭大道400號林登·B·約翰遜教育部大樓 38°53′11.45″N 77°1′7.86″W / 38.8865139°N 77.0188500°W |
僱員數目 | 3,912人(2018年) |
年度預算額 | 一般預算:680億美元(2016年) ARRA資金: 194.0億美元(2012財年) |
機構首長 | 部長:米格爾·卡多納 副部長:辛蒂·馬丁 |
上級部門 | 美國聯邦政府 |
授權法源 | 教育部組織法案[*] |
網站 | www |
影像資料 | |
美國教育部(英語: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縮寫:ED),是美國聯邦政府主管教育事務的行政部門。
沿革
[編輯]1979年10月17日,吉米·卡特總統簽署生效《教育部組織法》(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 Act, Public Law 96-88)。1980年5月4日,教育部開始運行。
《教育部組織法》將原先的「美國衛生、教育及福利部」重組為「美國教育部」以及「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教育部由美國教育部長管理。
機構設置
[編輯]美國教育部設部長(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一級)、副部長(Deputy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二級)、次長(Under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三級)、助理部長(Assistant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四級〔相當於司局長級〕)四級官員。
- 部長辦公室所轄機構
- 美國教育部副部長辦公室所轄機構
- 初等和中等教育辦公室
- 移民教育辦公室
- 學生安全和健康辦公室
- 學生成績和學校責任項目
- 亞裔美國人和太平洋島民白宮倡議(AAPI)
- 西班牙裔美國人教育卓越白宮倡議
- 美洲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教育白宮倡議
- 非裔美國人卓越教育白宮倡議
- 英語有限熟練學生英語習得、語言提高和學術成績辦公室(OELA)
- 特殊教育和康復服務辦公室
- 美國教育部次長辦公室所轄機構
- 中等教育辦公室(OPE)
- 職業和成人教育辦公室
- 聯邦學生援助辦公室
- 總統印第安部落學院和大學顧問委員會(WHITCU)
- 總統黑人歷史名人學院和大學顧問委員會(WHIHBCU)
- 聯邦局、中心、委員會、交流所
業務
[編輯]教育部是目前最小的內閣層級聯邦部門,只有約5000名雇員。教育部正式的英文縮寫是ED,而不是DOE(美國能源部英文縮寫)。
不同於其他國家的教育部,美國教育部不干涉課程標準的設置(現今的「有教無類法案」,或稱「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是個例外),地方及州政府掌管教育權並決定大部分課程。教育部主要的職權在於編列聯邦補助方案,以及執行聯邦關於民權及隱私的教育法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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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Radin, Beryl A., and Willis D. Hawley. Politics of Federal Reorganization: Creating th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88)
外部連結
[編輯]-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ficial Websit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 How is 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rganized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ERIC Digest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Informational digests on educational topics produced by th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before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