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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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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名世
大清翰林院侍讀
籍貫江蘇常州府武進縣
字號字亮工
出生順治十七年(1660年)
逝世雍正八年(1730年)
親屬從孫 錢維城
出身
  • 康熙三十八年順天鄉試舉人
  • 康熙四十二年癸未科一甲第三名進士及第
著作
  • 《崇雅堂集》
  • 《古香亭詩集》

錢名世(1660年—1730年)[1],字亮工,一字亮功,號絅庵江蘇武進人。有文名,為「江左十五子」之一。康熙癸未高中探花。錢名世與年羹堯鄉試同年,交情頗好。因此捲入年羹堯案,革職回籍。雍正帝親書「名教罪人」四字懸其門。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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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順天鄉試舉人,康熙四十二年癸未科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累官侍講。

編撰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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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名世與萬斯同共修《明史》,時斯同雙目已廢,僅以口述,名世傾力修辭[2]。後萬斯同逝世,錢名世因早年曾師事之故,權當孝子,主持喪儀,事畢竟卷萬之藏書而去。

名教罪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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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二年(1724年),年羹堯平定青海叛亂,名世賦詩八首贈之,有「分陝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鐘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之句,錢在第二句詩後特意加註解說:「公(年羹堯)調兵取藏,宜勒一碑,附於先帝『平藏碑』之後」。

雍正四年(1726年),年羹堯失寵被賜死,年黨官員俱被革職,錢名世以「曲盡諂媚、頌揚奸惡」獲罪,被革去職銜,發回原籍。雍正帝親自寫下「名教罪人」懸其門[3]。日後每月初一十五,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會到他家常州故居門前檢查該牌匾是否懸掛。

雍正帝又命三百八十五位文臣寫詩文聲討其「劣跡罪行」,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查嗣庭批判錢名世「百年遺臭辱簪纓」,謝濟世有句「自古奸諛終敗露」。其他雍正帝認為有問題作品的作者有:

文章全由雍正帝審核通過後,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題為《名教罪人詩》(《御製錢名世》),用上好的宣紙刻印,刊行全國,史稱「錢名世名教罪人案」。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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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三年,參加纂修《子史精華》,康熙四十九年,纂修《淵鑑類函》,官至侍讀。康熙五十八年,與方苞等參與《駢字類編》修纂工作。有「江左才子」美稱。著有《崇雅堂集》、《古香亭詩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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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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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紅樓夢》作者是萬斯同、錢名世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3-11-11.》
  2. ^ 葛虛存《清代名人軼事·學行類·萬錢同修明史》:「時錢亮工尚未達,亦東海門下士,才思捷敏,晝則徵逐朋酒,夕則晉接津要,夜半始歸靜室中。季野踞高足床上坐,錢就炕幾前執筆,隨問隨答,如瓶瀉水。錢據紙發書,筆不停綴,十行並下,略無罅漏。史稿之成,雖經數十人手,而萬與錢實尸之。」
  3. ^ 清史稿·世宗本紀》雍正四年條載,「三月壬戌,侍講錢名世投詩年羹堯事發,革去職銜。上親書『名教罪人』四字懸其門,並令文臣作為文詩刺惡之。」
  4. ^ 永憲錄》卷四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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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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