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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謙 (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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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謙,字益之,溫州永嘉人[1],南宋政治人物。

傳記[編輯]

陳謙是乾道八年進士,授福州戶曹、主管刑工部架閣文字,遷為國子錄、敕令所刪修官、樞密院編修官。陳述中興的五事,到李綱建議設立軍鎮的事,宋高宗說:「李綱哪裡值得一提。」陳謙說:「陛下用大臣,確實比李綱強的話,應當如聖訓。現在反而都比李綱差得遠,怎麼辦?」趙構皺眉不樂,於是極力論述超過規定時間很久。

孝宗內禪,通判江州,知常州,提舉湖北常平。平定辰州峒徭,加官直煥章閣,授任戶部郎中,總領湖、廣財賦。謙是丞相趙汝愚門客,適逢黨論興起獲罪被貶。過了幾年,起用為提點成都府路刑獄,移為京西運判,又恢復直煥章閣

韓侂胄謀擾金人,下令獻馬來的人授給官爵,七州民互相煽動做盜馬賊。謙寫信給韓侂胄說:「今天如果倚仗一群強盜行使的方策,難道是拿敗亡當兒戲嗎?」然後多次論襄陽皇甫斌李奕的罪行,請求罷免。宋寧宗諭旨薛叔似進行協調。遷司農少卿湖廣總領,除宣撫司參謀官。

金兵深入南宋境內,攻陷應城,焚漢川,漢陽全城逃走,武昌震懼。陳謙以寶謨閣待制副宣撫,當天在北岸設立機構,命把土豪趙觀扔進河裡,人馬淹死很多,剩餘的士兵都跑回來了。不久,被奪職,罷官。後又任知江州。韓侂胄死,金宋和議已經確定,陳謙再次被罷免,奉領祠祿。去世,年七十三歲。

陳謙存世之文,有《義役規約序》(又作《義役序》)、《儒志先生學業傳》、《祭呂東萊文》、《蘭亭序跋》、《重建報恩光孝禪寺殿記》、《重興晉東林寺記》、《治體論》、《治本論》、《治具論》、《治同論》、《質論》、《一論》、《要論》、《重論》、《備論》、《制論》、《禮樂論》(上)、《禮樂論》(下)、《漢武唐明皇》、《漢三公》、《漢武》、《晃錯》、《冰堅可渡》等廿三篇。其中宋王霆震編《古文集成(前集)》卷三八收入《治體論》、《治本論》、《治具論》、《治同論》,卷四四收入《質論》、《一論》、《要論》、《重論》、《備論》、《制論》,卷四六收入《禮樂論》上下篇。王開祖《儒志編》卷未附《儒志學業傳》。呂祖謙《東萊集》附錄二《祭文》。《永樂大典》卷六六九八引《江州志》收錄其《重建報恩光孝禪寺殿記》一文,卷六六九九引《江州志》收錄其《重興晉東林寺記》一文。明·弘治《溫州府志》卷二十·詞翰二之序·雜著收錄《義役序》。《慎江文征》卷之三十一收錄《義役規約序》(即《義役序》)。《東甌先正文錄》卷四收其《儒志學業傳》、《義役規約序》二文。清光緒《永嘉縣誌》卷三十二藝文·文內編·論著收入其《治體論》一文,同卷之序跋收入其《蘭亭跋》一文。收入《慎江文征》卷之五十七的,有《漢武唐明皇》(原錄自《綱鑑會纂》)、《漢三公》(原錄自《古周禮疏》)、漢武(原錄自《名賢碩論》)、《晃錯》、《冰堅可渡》(又作《冰合》)等。《全宋文》未收陳謙文。

軼事[編輯]

陳謙有良好的名聲,早先被善類所肯定。晚年因為偽學案半途而廢,首稱韓侂胄為「我王」,士人於是就看不起他。

參考資料[編輯]

  1. ^ 宋史/卷396 陳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