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元禎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陸元禎(?—?),字季寧福建漳州府鎮海衛軍籍(漳浦縣人)。

生平[編輯]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福建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戶部主事,晉戶部郎中,四十七年升台州府知府[1],天啓元年以台州兵索餉兵變,被彈劾免官[2][3]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八十三》:萬曆四十七年六月,升戶部郎中陸元楨知浙江台州府,岳具仰知四川馬湖府,員外王瑊知河南開封府,工部員外李為京知湖廣襄陽府。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六》:天啓元年二月,浙江台州兵以索餉嘩郡署,並挾放監犯,拆毀民房。浙江撫按蘇茂相彭鯤化合疏以聞,請捕首惡置之法,仍劾當日啟釁之臣,言知府陸元禎始而輕放輕扣,以致悍卒亂嘩,既而隨挾隨從,遂令體統澌滅;分守參將楊維垣紀律不申,何有鈐束之令,行伍屢變,全無拊輯之方;請降元楨而以嚴州府知府張允登代之,罷維垣而以南洋參將馬孟驊代之。章付所司,吏、兵二部各具覆如撫按所請。從之。
  3. ^ 光緒《漳浦縣志·卷十二·選舉志上》:萬曆四十一年癸丑周延儒榜:……陸元禎 字季寧。金華知府。鎮海衛。(註:今龍海市鎮海城北門外姑壠人。)……萬曆三十一年癸卯林欲楫榜:……陸元禎 陸幼廉子。見進士。鎮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