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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許宗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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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及111年憲判字第8號「台義爭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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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有許多法學界人士批評,引起憲法法庭是否為「第四審」的爭議,亦有學者撰文批評[1],條目中卻隻字未提,有違中立。--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02:31 (UTC)[回覆]

這似乎較接近對「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的批評,而不是針對本條目討論的「許宗力法庭」的批評。--Szeronine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23:40 (UTC)[回覆]
我附的論文是針對判決本身而非制度,有很多人批評判決本身,沒說清楚讓你誤會了。條目中對於判決的部分偏向正面,我才認為有違中立。--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3:43 (UTC)[回覆]
論文摘要就有批評法庭曲解公約,默許非法拐帶兒童。--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3:4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