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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林天蓬/搞笑機器語專區/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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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政策的方式在其中某一實體(往往是政府的)已決定解決問題的 能源發展 ,包括 能源生產的、 分配 和 消費的。 屬性的能源政策可能包括 立法、國際條約,鼓勵投資、指導方針對 能源養護,以 稅收 和其他公共政策的技術。 能源是一個核心組成部分的現代化經濟。 一個正常運作的經濟不僅需要勞動力和資本,但也在能源、對製造過程、交通、通信、農業,以及更多。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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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術語的能源政策的重要性執行的一個生態能量為導向的政策在全球一級解決該問題的全球變暖和氣候變化應當加突出。[1]

雖然研究正在進行中,"人的方面"的 能源使用 是增加的興趣,商業、公用事業和決策者。 使用 社會科學 對深入了解能源 消費者的行為 可以使決策者作出更好的決策有關的基礎廣泛的 氣候和能源 選擇。 這可以促進更 有效的能源利用,以 可再生能源商業化,以及 碳排放量 的減少。[2] 獲得能源也是至關重要的基本社會需求,例如照明、取暖、烹飪、衛生保健。 因此,能源價格有直接影響的工作,經濟生產力和企業競爭力和成本的貨物和服務。

國家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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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用來生產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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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能源政策包括一系列的措施涉及該國的法律、條約和機構的指令。 能源政策的一個主權國家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下列措施:

  • 發言的國家政策有關 的能源計劃、能源生產、傳輸和使用情況
  • 立法 上的商用能源活動(貿易、運輸、儲存等。)
  • 立法的影響 能源的使用,例如 效率標準, 排放標準
  • 指令為國有能源部門和組織的資產
  • 積極參與,協調和鼓勵礦物 燃料 探索(見 地質調查局)和其他能源相關 的研究和發展政策的命令
  • 財政政策 與能源有關的產品和服務(稅、豁免、補貼。中。中。
  • 能源安全 和國際政策措施,如:
    • 國際能源部門條約和聯盟,
    • 一般國際貿易協定,
    • 特殊關係,與能源豐富的國家,包括軍事存在和/或統治。

經常占主導地位的問題,能源政策是危險的供求不匹配(參見: 能源危機的)。 目前的能源政策也解決環境問題(參見: 氣候變化),特別具有挑戰性的,因為需要協調全球目標和國際規則與國內需要和法律。[3] 一些國家政府狀態的明確能源政策,但是,宣布或沒有,各國政府的做法某些類型的能源政策。 經濟和能源模型可用於由政府或政府間機構作為一個諮詢和分析工具(請參閱: 經濟模型的、 極的)。

因素,在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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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因素,這自然包含在一個國家能源政策,不論其的上述措施是用來在到達所得到的政策。 首席元素內在一個能源政策是:

  • 什麼程度上能自給自足,為這個國家
  • 在未來能源將得
  • 今後如何將能源消耗(例如各部門之間)
  • 什麼部分的人口將是可接受的忍受 能源貧困
  • 目標是什麼,為未來的 能源強度比能源消費 占GDP的
  • 什麼是可靠性的標準分布的可靠性
  • 什麼樣的環境外差因素是可以接受的,並預測
  • 什麼樣的形式"便攜式能源"的預測(例如的燃料來源於機動車輛)
  • 如何將能源效率的硬件(例如混合動力汽車、家用電器)鼓勵
  • 如何可以對國家政策驅動省、州和市的職能
  • 什麼樣的具體機制(例如稅收、獎勵、製造標準)正在實施的總政策
  • 什麼樣的未來後果將對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4]

國家、省或市的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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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一國之內是適當的談的能源政策 的。 有影響力的實體,如 市政 或區域各國政府和能源行業的,將每次運動的政策。 政策措施提供給這些實體是在較小的 主權,但也可以同樣重要的國家措施。 事實上,有一定的活動至關重要的能源政策,該政策實際上不可能給予在國家一級,例如監測 的能源保護 做法在該過程的建築施工,而這通常是通過控制狀態-區域和城市 的建築法規 (儘管可能出現 基本的 聯邦立法的)。

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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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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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是第10個最大的 能源 消費者在世界最大的在 南美的。 同時,這是一個重要的 石油天然氣 生產國在本區域和世界第二最大的 乙醇燃料 生產者。 政府機構負責能源政策是 礦業和能源部 (MME), 國家委員會的能源政策 (公司,在 葡萄牙語 縮寫), 國家機構的石油、天然氣和生物燃料 (阿富汗國家警察)和 國家機構的電力 (ANEEL).[5][6] 國有公司 巴西石油公司 和 Eletrobrás 是主要成員在 巴西的能源部門。[7]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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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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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主要問題在美國能源政策圍繞着快速增長的生產的國內和其他北美洲能源資源。 美國推動的能源獨立性和較少依賴石油和煤炭是充滿派系衝突,因為這些問題都圍繞着如何最好地平衡兩者的相互競爭的價值觀,例如環境保護和經濟增長和需求的競爭對手的有組織的利益,例如,那些的化石燃料產業和較新的可再生能源的企業。

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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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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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歐洲聯盟的 立法規定,設定的目標,並談判達成國際上在該區域的能源政策多年來,發展出來的 歐洲煤鋼共同體,這一概念的引入一個強制性的共同的歐洲聯盟的能源政策是只批准了在會議的 歐洲理事會 十月27日,2005年在 倫敦的。 以下這一政策的建議, 能源對於一個不斷變化的世界中,出版了由 歐洲委員會,在月10日,2007年。 最熟知的能源政策的目標在歐盟20/20/20目標,結合對於所有歐盟成員國。 歐盟正在計劃增加可再生能源在其最終能源使用量的20%,減少溫室氣體的20%,並提高能源效率20%。[8]

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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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德國政府通過了一套雄心勃勃的目標,以改變他們的國家能源系統,並減少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80%至95%,到2050年(相對於1990年)。[9] 這種轉變成為被稱為 能源轉向的。 隨後,政府決定淘汰該國機隊的核反應堆,以完成通過2022年。[10] 作為2014年的國家正在取得穩步進展,在這一過渡。[11]

聯合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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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能源政策的聯合王國 已經實現成功減少 能源強度 (但還是很高),減少能源貧困,保持能源供應可靠性的日期。 [何時?] 聯合王國有一個雄心勃勃的目標,以減少 二氧化碳排放量 的未來年份,但是目前還不清楚是否計劃在地方都足以實現這一目標,(辦法是使高效率的作法仍然是很難的)。 關於能源自給自足,聯合王國的政策不會解決這一問題,等於承認歷史悠久的 能源自給自足 為目前停止存在(由於下降的 北海石油 生產)。 關於運輸、聯合王國歷史上具有良好政策記錄令人鼓舞的 公共運輸 鏈接的城市,儘管遇到的問題與高速列車,這有可能減少巨大的國內和短程的歐洲航班。 該政策並沒有,但是,大大鼓勵 混合動力車輛 或使用 乙醇燃料 的使用,選擇其代表可行的短語意味着要適度上升的運輸燃料消耗。 關於 可再生能源,聯合王國的目標,為 風能潮汐能的。 白色的紙上的能量,2007年,設置目標,20%的英國的能源必須來自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

蘇聯和俄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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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維埃聯盟 是最大的能源供應商在世界直到1980年代後期的。 俄羅斯,一個世界的 能源的超級大國,擁有豐富的自然能源、世界領先的淨能源出口商和主要供應商的 歐洲聯盟的。 主要文件界定 能源政策的俄羅斯 的能源戰略,其最初的政策對於到2020年期間,稍後被審查、修訂和延長至2030年。 同時,俄羅斯還簽署並批准了《 京都議定書》的。 許多學者的注意,俄羅斯使用它的能源出口作為外交政策文書對其他國家。[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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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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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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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政策的 印度 特點是貿易之間的四個主要驅動因素:

  • 經濟迅速增長,需要可靠和可靠的電力供應、天然氣和石油產品;
  • 增加家庭收入,與需要負擔得起的和適足的電力供應,和潔淨的烹飪燃料;
  • 有限的國內儲量的 化石燃料,並且需要進口的一大部分的天然氣、石油和石油產品的要求,以及最近的需要進口的煤炭;以及
  • 室內,城市和區域環境的影響,因此需要在需要採用清潔燃料和清潔技術。

近年來,這些挑戰導致的一個主要組繼續改革、改組和重點是 節能的。

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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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能源政策,泰國 為特徵的1)增加能源消耗的效率,2)增加國內能源生產、3)增加私營部門的作用在能源部門,4)增加的作用市場機制在制定能源價格。 這些政策已經被一致1990年代以來,儘管各種變化在各國政府。 步伐和形式的產業的自由化和私有化已極具爭議。

孟加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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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國家能源政策(NEP)孟加拉國制定了在1996年通過該部的權力、能源和礦物資源,以確保適當的勘探、生產、分配和合理使用能源資源來滿足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的不同的區域,消費部門和消費者團體在可持續基礎上的。[1]與迅速變化的全球以及國內情況下,政策已經更新於2004年。 更新後的政策包括額外的目標即確保環境的可持續能源發展方案造成最小的損害環境,鼓勵公共和私營部門參與發展和管理的能源部門並使整個國家的電氣化,到2020年的。[2]

大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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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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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的能源政策的功能組合的 煤炭 發電站和 水力發電 廠。 澳大利亞政府已決定不建造 核電 廠,儘管它是一個世界上最大的生產鈾。

也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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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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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以及配Banovac上,馬林科*Stojkov,Dražan科扎克。 設計一個全球能源政策的模式,訴訟程序的機構的土木工程師能,第一卷,第170,Issue1,February,2017,pp.2至11。 https://doi.org/10.1680/jener.16.00005中。
  2. ^ 羅伯特*C*阿姆斯特朗凱瑟琳*沃爾弗拉姆,羅伯特*毛額,內森S.Lewis,和 M.V.Ramana et al., "前沿的能源", 大自然的能量,Vol.1,11月2016年。
  3. ^ Farah, Paolo Davide; Rossi, Piercarlo. National Energy Policies and Energy Security in the Context of Climate Change and Global Environmental Risks: A Theoretical Framework for Reconciling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Law Through a Multiscalar and Multilevel Approach. Europea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 December 2, 2011, 2 (6): 232–244. SSRN 1970698可免費查閱. 
  4. ^ 漢密爾頓,Michael S.2013年。 能源政策分析:概念框架中。 阿蒙克,NY:M.E.Sharpe,Inc.
  5. ^ IEA. World Energy Outlook 2006. ISBN 92-64-10989-7
  6. ^ Project Closing Report. Natural Gas Centre of Excellence Project. Narrative (PDF). 20 March 2005 [2007-05-12].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7-09-27). 
  7. ^ Silvestre, B. S., Dalcol, P. R. T. Geographical proximity and innovation: Evidences from the Campos Basin oil & gas 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 Brazil. Technovation (2009), doi:10.1016/j.technovation.2009.01.003
  8. ^ Obrecht, Matevz; Denac, Matjaz. A sustainable energy policy for Slovenia : considering the potential of renewables and investment costs. Journal of Renewable and Sustainable Energy. 2013, 5 (3): 032301. doi:10.1063/1.4811283. 
  9. ^ Federal Ministry of Economics and Technology (BMWi); Federal 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 Nature Conservation and Nuclear Safety (BMU). Energy concept for an environmentally sound, reliable and affordable energy supply (PDF). Berlin, Germany: Federal Ministry of Economics and Technology (BMWi). 28 September 2010 [2016-05-01].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6 October 2016). 
  10. ^ Bruninx, Kenneth; Madzharov, Darin; Delarue, Erik; D'haeseleer, William. Impact of the German nuclear phase-out on Europe's electricity generation — a comprehensive study. Energy Policy. 2013, 60: 251–261 [2016-05-12]. doi:10.1016/j.enpol.2013.05.026. 
  11. ^ The Energy of the Future: Fourth "Energy Transition" Monitoring Report — Summary (PDF). Berlin, Germany: Federal Ministry for Economic Affairs and Energy (BMWi). November 2015 [2016-06-0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6-09-20). 
  12. ^ 巴蘭,Z.(2007年)。 歐盟的能源安全:時間結束俄羅斯的槓桿作用。華盛頓每季,30(4),131-144的。
  13. ^ 羅伯特*Orttung和Indra奧弗蘭(2011年)'有限的工具箱:解釋的限制俄羅斯外交的能源政策',《歐亞研究》,第一卷中。 2,No.1,pp.74-85的。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251718767

進一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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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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